本
文
摘
要
最近,有一首歌在抖音上很火,歌词是“我害怕鬼,但鬼未伤我分毫;我不害怕人,但人把我伤得遍体鳞伤。”
这首歌放在电影《伊甸湖》上再合适不过。
在影片开头,男女主人公驾车前往Eden Lake,途中广播里说了这样一句话:“学会尊重是上次大选的重要议题,布莱尔首相希望把互相尊重的思想带回学校和社区。所以提倡父母们参加如何为人父母的课程的建议,得到越来越多父母的支持。”
这个情节为后面情节的开展买下了伏笔。
因为惹上了一群脑残少年,男主被虐杀,女主拼尽全力逃出生天。
惯性思维让人以为影片进展到了反杀时刻,本以为可以舒一口气的时候 ,才知道真正的绝望刚刚开始。
先是坐上了其中一个孩子的哥哥的车,后是将车开进了孩子们父母狂欢的排队中自投罗网。
到头来,一切成空。
电影结尾的那句“他们只是孩子”听起来无比刺耳。
回忆整部影片,可能唯一感到痛快的一个点就在于女主角开车撞死了那个凶神恶煞的女孩。
与其说这是一部惊悚片,不如说它是一部血腥片。
血腥追杀的主谋男孩用谎言骗过父母,父母用暴力手段让女主角在世界上消失,证据视频被意已删除。
至此,所有幻想都破灭。
最令人绝望的点不在于影片中从未停止的流血和死亡,而是面对小孩子不计后果的恶,正义的大人束手无策。
野蛮父母的暴力教育导致孩子们要么是崇尚以暴制暴,毫无良知和共情心,要么是性格懦弱,任由暴力行为发展。
而不论是哪一种,都将助长“恶”的滋生。
从受众的角度来看,这部影片是一次精神凌虐。
从教化的角度来看,这部影片是一次警钟长鸣。
如果女主成功反杀,那么我们也许只会记得女主;
但是她彻彻底底地失败了,这让观众开始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反思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反思法律制定和学校监管的不足之处。
黄磊在《向往的生活》录制中提到了人生的“八大原谅”,分别是:来都来了、都不容易、都是朋友、是个孩子、人都死了、大过年的、给个面子、为了你好。
这八大原谅藏着成年人生活中诸多的无可奈何,仿佛不原谅就是不仁义不善良不应该。
“是个孩子”便是人生“八大原谅”之一。
最近有个新闻,说看演出时观众区拥挤,小孩子摸了女生的腿,孩子家长在公共场合对女孩子大声辱骂。
看到这个新闻,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伊甸湖》。
我们很难在生活中遭遇伊甸湖这样的事件,但是熊孩子却很常见。
伊甸湖带给我的思考是,作为大人,应该怎么对待孩子所犯下的错?
孩子的错究竟该不该原谅?
第一,有人犯错,就要有人承担后果。
对于在错误中受伤的人,他们原谅了是仁义,不原谅是合乎情理。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先把孩子放在一边,本着尊重和负责的原则,有人因为自己的教育不力和监管不当受伤了,首先弥补对方。
影片中的父母选择为孩子掩盖错误,助长孩子的暴力思想。
第二,自己的孩子自己教育,不要丢给社会。
作为家长,溺爱孩子,或者为了其他理由掩盖孩子犯错的事实,这是不负责任。
我一直认为,最残忍的教育方式并不是棍棒教育,也不是撒手不管,而是养废ta、扔了ta。
把孩子养废了的结果就是,孩子闯下大祸之后,ta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怪谁,ta会怪父母、怪社会、怪老师、怪朋友,唯独不怪自己。
因为ta的监护人从来没有告诉过ta,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就像影片中的布莱特一样,戴起眼镜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酷毙了。
这部电影下面的一条评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说“傻*不要生孩子,生出来的孩子还是傻*”
但是有一个现实是,傻*并不知道自己是傻*,甚至把别人当成傻*。
不论是孩子,还是成年人,一句话:
别和傻*讲道理,遇到傻*请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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