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关于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大陶家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陶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十大孝星、威海市人大代表;陶贵和同志(1965年出生,汉族, *** 党员)自2001年至2018年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及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期间涉嫌重大经济问题的总结材料:
2019年3月19日,乳山市泰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淘村自2001年至2018年的村集体及各企业的经济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布其中:
第一、 陶贵和同志的经济问题:
1.福海苑小区门市421.24m²,外售均价为10555元/m²(含佣金),被陶贵和以3300元/m²价格抵顶给自己,造成集体财产流失200余万元。
2.蓝湖景苑小区,住宅(高层电梯房)外售均价为6110元/m²(含佣金),陶贵和以3000元/m²价格抵顶自留了44套,多层外售均价为4983元/m²(含佣金),陶贵和以2500元/m²价格抵顶自留了10套,造成集体资金流失500多万元。
3.香格里湾小区部分土地转让情况:香格里湾部分土地没有建设开发,被陶贵和用虚假合同按每亩37.93万元转让给亲友,转让款为253万元。按评估价为每亩93.35万元,转让款应为622.6348万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369.6348万元。
4.福海苑小区部分土地没有开发建设,被陶贵和用虚假合同以每亩37.98万元的价格转让,转让款1075万元,按评估价为每亩68.78万元,转让款1946.5944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1.5944万元。
5.2007年6月,青岛鲁房置业(临海宜家小区)给村委的各种补偿款计400余万元,以5500平方米的楼盘抵顶(26号楼),被陶贵和及他人购买,共同出资400万元,但村中账目只收到200余万元,其余200万元,下落不明。
6.2005年5月,陶贵和以大陶家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入股润丰典当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持股10%,致使大陶家房地产公司形成了法律上的投资关系,应承担该项投资的风险。
7.2005年,大陶家房地产公司购买一辆凌志牌越野车,价格95万元,某年陶贵和将该车辆被转让给乳山市康爱漆业有限公司,转让价为65万元,该笔收入未入账,出具证明为:村委及房地产购物所用。
8. 大陶村集体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原始账目凭证烧毁,该期间原始单据无法查证。
第二、陶军同志(陶贵和亲侄子)的经济问题:
陶军同志: *** 党员,现任大陶家村党支部委员,曾任大陶家村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
1. 蓝湖景苑小区,住宅(高层电梯房)销售均价6110元/m²(含佣金),陶军按3000元/m²的价格抵顶30套,多层销售价格均价为4983/m²(含佣金),陶军以2500元/m²的价格抵顶16套,造成集体经济流失400多万元。
2. 2011年至2017年,陶军在村中各企业所干工程为4555174元,以空转形式转至村委代付工程款,并套取高额利息共3283711元。
3. 陶军所干村中一切工程均未进行招投标,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所干土石方工程总量款949.72万元,经审计审减总额216.57万元,实际应付733.15万元。(并且大量土石方方量及工程量不实)。
4. 2012年11月,陶军给村集体修路,实际工程造价55955元,陶军以虚假苗木发票从村中提取了265527元,骗取了村集体209572元。
5. 大陶家村集体可耕地150余亩,被陶军开挖土方倒卖,村中没有土方进账,但国土部门出具责令整改违法通知书,要求大陶家村集体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大陶家村2004年成立了乳山市银滩市政工程公司,注资600万元,大陶家村委出资270万元,持股45%,陶贵和亲哥陶贵凡持股55%,至2008年向村集体上缴部分利润后解散,市政公司归陶贵和二哥陶贵凡所有,2018年村委对该企业经营时间内的账目审计,陶贵凡拒不上缴2004年至2008年市政公司的账目,无法审计。
以上所述是大陶家村集体账目审计出问题的一部分,其他问题详见审计报告。
以上所述内容由乳山市泰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证实,如有虚假,由我们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希望纪检部门,严肃党纪,依法查办,保护村集体财产不受侵害。为盼。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