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新中国成立来刑事第一案, 共有48人被杀害!
新中国刑事第一大案,龙治民案
龙治民6岁、其妹3岁时丧母。基于传宗接代的观念,其父娇惯放纵龙,去地里干活也用背篓背着。但龙在同学中年龄最大,个子却最小,师生均看不起他,多次遭同学恶作剧戏弄。“文革”期间,龙成立了一个红卫兵组织,抄家、批斗干部,倾泻了平日怨气。然而好景不长,村里成立革委会时,龙差点被揪出批斗,其组织随之瓦解。
三具尸体被发现
1985年5月29日早晨,两名公安人员到龙治民家,他家窗户全堵上了土坯,昏暗得像个地窖。屋内坑坑洼洼的土质地面上,有几处好像被铲过;架在阁楼上的木梯上有些斑点,呈乌紫颜色,像血迹。
刑警队长王扣成则从臭味中分离出另一种臭味,他熟悉的死尸腐味。细细找寻,王扣成在东厢一个萝卜窖旁边,发现一堆散乱的麦草下有两具相拥在一起的男性裸尸。
警方停止搜查,封锁现场。看守所被要求把龙治民铐起来,并加上脚镣。
两具尸体中,一个是杜长英,但另一个却并不是姜三合,而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小伙。
再返王墹展开第三次搜查,警方人员在东边门扇的柴草后,又发现了一个满满的化肥袋子——里面装着一具女尸,死者年约50,也不是姜三合。
龙治民原系商县仁治公社龙砭子大队人,1974年春因修建南秦水库移居杨峪河,矮小猥琐,游手好闲。1977年冬他将一痴呆女子骗至家中关在楼上,奸宿数日,后被村中民兵发现解救。1978年,龙在亲友的撮合下与因患脑膜炎而残疾的闫淑霞结婚。婚后生活更为艰难,欠生产小队口粮款180余元,队里催要,龙不理不睬。又因其时常昼伏夜出,村中人很少与之往来。
三具尸体的发现,立即引起了轰动。
民警带上警犬,再次搜查龙家,没有新的发现。
一共杀了31个男人和17个女人
龙治民夫妇是怎样杀人的呢?
根据后来查清的事实,1983年3月始,龙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南秦桥头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外出干活的人员和痴呆傻哑者共48人(男31,女17)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部分由其妻照明,龙用镢头猛击头部,个别未气绝者用锥刀刺其胸部或颈部而亡。并同妻脱掉遇害者衣服,搜寻财物,连死者的长发也剪掉,藏于床下。尸体于深夜无人之际掩埋在院内挖好的土坑里。
仅在1985年,龙治民就疯狂杀死了36人。其中一次,龙杀死阎百姓夫妇及其两岁的幼儿阎小建3人。特别恶劣的是,龙诱使罗××、王××、杜××等3人先与他的妻子闫淑霞发生两性关系,然后趁其熟睡之机予以杀害。龙在杀害的48人衣兜内共搜得人民币570余元,手表6只,死者的全部衣物也被掠夺。
审判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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