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这题有点沙雕,不过我会!
我的建议是,要告,一定要告!不打狗怎么让舔狗感到疼痛?不打狗怎么平抑物价(比如彩礼)?不打狗怎么恢复正常恋爱秩序?
骚扰根据性质严重,可以分为四类:1、未超出一般人忍受的骚扰,比如舔狗每天也就一套三连—“吃了吗”、“在吗”、“睡了吗?”,频率不太高,女神不回复,也不纠缠,大不了明天再来一套,此类舔狗笃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尚能被一般人容忍。
2、超出一般人容忍的骚扰,比如频繁发送骚扰短信、邮件,打骚扰电话、跟踪尾随等。此类舔狗有点心理变态,跪舔方式明显超出一般人的忍耐限度。
比如方某(女)与文某(女)是同事关系,但二人关系一般,1996年10月以来,方某家里电话时常在午夜、中午响起,拿起电话却无人应答。方某为此换了三次电话,但仍然被骚扰。1997年,方某向邮电局查询得知,骚扰的号码是文某的,根据邮电局的证据显示,1997年7月2日上午7:20到晚上8:16分,文某打方某住宅电话42次。[1]
3、性骚扰。所谓性骚扰,根据《民法典》的定义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语言、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此类舔狗一般都满脑子想着搞黄色,女性明显感到恶心不适。比如王某通过网络认识女神后,经常通过qq聊天和手机短信方式给女神发送“我想抚摸你,亲吻你”、“想和你睡一起等语言,女神明确拒绝其恋爱请求后,王某扬言对女神进行报复,造成女神患上忧郁症和强迫症,不得不就医、疗养。[2]
又比如熊某在担任某公司主管期间,上班时通过语言挑逗、网络发送黄色照片,及趁女下属不注意时触摸其臀部等敏感部位方式,对女下属多次进行性骚扰,单位经教育无果将熊某开除。[3]
4、寻衅滋事级别的骚扰。这种级别的骚扰已经不是造成被骚扰人困扰了,已经构成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比如电影《有话好好说》里,姜文雇人拿铁皮喇叭在女神楼下喊“俺想你想的睡不着觉”,影响街坊四邻休息,这就扰乱社会秩序了。
对于第一种骚扰,一般不可起诉,即使起诉,也会败诉,因为这种级别的骚扰,尚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构成侵权。但是我仍然建议各位女神起诉,不为别的,就为打击舔狗人人有责!
对于第二种骚扰,可以考虑起诉,因为这种骚扰已经违反《民法典》1032条规定,侵犯了受害者的隐私权,影响了其生活安宁。也可以考虑报案。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对于第三种骚扰,不但可以起诉,如果是在工作场合实施的骚扰,骚扰者的工作单位还有制止、调查处理的义务。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第四种骚扰已经构成治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建议报案处理。
总之,面对舔狗的骚扰,请女神们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 ,给予舔狗会心一击,千万不要客气,最好形成天下无狗的局面。这样才没有那么多人哄抬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