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李婷、靳永爱、董浩月(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备受瞩目的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在5月11日发布。如果回头来看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发布的日期(2011年的4月28日),与今年其实差别不是很大,但大家对本次普查结果的热切期盼,反映了社会近几年来对人口问题的关注。
目前,我国人口仍处于正增长的阶段,但是人口增速不断放缓。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6-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分别为1786万、1723万、1523万、1465万和1200万左右,出生人口规模持续下降。我国出生人口规模变动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初期,效果明显,二孩生育比例一度超过了50%,随着时间推移,二孩生育比例趋于平稳。
目前出生人口数量走低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育龄妇女规模明显减少,尤其是生育高峰期的女性规模下降较快。据推算,2020年我国15-49岁的育龄妇女规模为3.2亿,20-34岁生育旺盛期的育龄妇女规模为1.4亿;而2016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3.6亿、1.6亿。
二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受教育年限的延长等,结婚生育年龄不断推迟。2010年,我国平均初婚年龄为23.8岁,根据CFPS2018年调查已经推迟至26.5岁。
根据公报,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子女数在1.8左右,而2020年实际总和生育率据估计在1.3左右。如何理解之间的这个差距?首先要认识到,总和生育率反映的是时期生育水平,而平均生育意愿数更接近终身生育水平的概念,两个指标不能完全对应起来相比。当然,毫无疑问,我国的实际生育水平是远低于意愿生育水平的。从意愿到行为中间还有很多阻碍的因素,比如家庭的经济压力、照料压力、不孕不育等,这些都会导致最后实际生育数量低于意愿数量。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我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子女数为1.8,只要做好相应的支持措施,实际存在的生育潜力就能发挥出来。”
此次家庭户规模引起了较大的关注,根据公报显示,相比于2010年的户均3.10人,2020年的户均人数降到了2.62人,打破传统“三口之家”的认知。应该说户均人数下降本身并不出乎意料,事实上,自1980年代以来,我国户均人口数就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主要的几个原因是,家庭子女数减少,大家庭解体,小家庭增加,人口流动也会加剧大家庭的解体过程。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多代同住的家庭已经大大减少,但是三代直系家庭(祖父母与子女以及孙子女同住的家庭形式)比例并没有显著减少,倒是标准核心家庭(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家庭)比例下降,相应增加的是夫妻核心(没有子女或者子女不同住的夫妇)以及单人户。后两种家庭类型的增多,跟老年人越来越多单独居住以及年轻人大大推迟初婚初育有关。
如何应对?一是制定中长期人口发展战略。在尊重人口发展的基础上,以更长远的视角来完善人口政策,并对各相关政策进行统筹协调,对人口低速增长态势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后果进行超前预案。
二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一方面,要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看待老年问题,将老龄化视为终身过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加强疾病预防,在生命早期就对老年阶段可能遇到的健康问题进行预防。另一方面,在制度上,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三大社会保障制度支柱,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除此以外,还需要构建老年友好宜居环境,不仅要从建筑、社区等居住环境方面改造,更要拓展到老年宜居社会环境的改造。
三是完善家庭支持政策,促进生育动能释放。低生育水平是人口增速放缓的最直接原因,低生育水平的国家应当提供全方位的、系统完善的家庭支持政策体系,全面激发和释放人们的生育意愿。
四是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人口低速增长必然带来劳动力规模的减小,在经济增长方式完全转型升级之前,可以通过延迟退休或弹性退休制度增加老年人就业渠道,同时提高女性就业保障政策,减少女性就业歧视,促进女性工作与家庭的平衡,促进女性劳动参与率提升。同时,强调创新驱动技术研发进步,逐步实现人工智能代替劳动密集型、低技术含量劳动力,提高人口素质,提高人口素质水平与经济发展劳动力需求的匹配程度,充分挖掘“教育红利”、“性别红利”和“老龄红利”。
最后借用全球最大的调研公司之一益普索公共事务CEO达雷尔布里克的一句话:“人口下降既不是好事,也不是坏事,但它是一件大事。”相比于其他国家,在应对人口问题方面,我国有更大的人口规模回旋空间。如何变害为利,也在一定程度上考验国家的制度设计能力。当然,更重要的是国家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的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