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记者从商州区人民 *** 获悉,2017年5月25日起将撤除州城街与文卫路十字至工农路路段路面上的停车泊位。同时,在民主路、民居路、民乐路等路段,没有施画停车泊位或者没有设置停车场的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已施划禁停标线
5月15日,商州区人民 *** 印发《商州区人民 *** 关于对城区部分路段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5月25日起州城街与文卫路十字至工农路路段全面禁停,在民主路、民居路、民乐路、民和路、名人街、州城街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没有施划停车泊位或者没有设置停车场的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按照“通告”内容,商州交警已于5月20日前对上述路段安装了禁停标志及施划了禁停标线并将所州城街与文卫路十字至工农路路段路面上所有停车位标线铲除,5月20日起商州交警对依然停放在上述路段的机动车辆进行劝离并发放“通告”宣传页,请进入上述路段的机动车主选择临近停车场停放。同时,撤除州城街与文卫路十字至工农路路段路面上的停车泊位。所有该区域从事店外经营活动的设施于5月25日前自行拆除搬离,逾期将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违者罚200元记3分
凡在以上禁停路段停放的车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理,罚款200元、记扣3分,并拖移。对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的将有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打击。
同时,凡在民主路、民居路、民乐路、民生路、民和路、名人街、州城街路段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从事店外经营、乱搭乱建、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的,将由商州区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中心街、工农路全段也禁停
5月23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禁停路段是继2017年1月8日市 *** 发布通告中心街、工农路全段道路及人行道上禁止停车外,又一次发布禁停路段。商州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禁停路段道路狭窄,长期乱停乱放,影响交通,为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提升城市品位,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等影响市容观瞻违法行为的发生, *** 作出了上述决定。
州城街与文卫路十字至工农路路段全面禁停后,到上述路段开车办事的市民车辆该往哪里停放呢?商州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路段禁停后,市民可就近选择停车场或有施划停车位地方停车,北新街、工农路均设有停车场。
华商报记者 陈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