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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瑞心理学(莫兰 现象学)

2019年6月25日,中山大学禾田哲学讲座“现象学的核心概念”系列第二讲于锡昌堂103室举行。著名现象学家、爱尔兰皇家科学院院士德莫特·莫兰(Dermot Moran)教授以“意识的复杂本质:感知”为题,向中大师生与校外听众作了精彩报告。王鸿赫老师主持了本次讲座。

德莫特·莫兰“意识的复杂本质:感知”讲座现场

本讲是系列讲座的第二场,莫兰教授以胡塞尔对感知的现象学分析为主题,从意识现象学系统中的感知,感知的结构特征、成就(Leistung)与本质,以及基于感知的本质而形成的感知与其它意识活动的关联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了感知的现象学分析。本讲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部分。

讲座现场

第一部分:感知作为意识现象学的核心

讲座开始,莫兰教授首先从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形象的比喻——“意识生活的积木ABC”——引出了现象学研究的主题:意识的本质结构。随后,莫兰教授进一步从现象学研究的目的——理解作为科学与知识的可能性条件的基础语法和具体事物的先天本质——出发,讲解了胡塞尔现象学对意识本质的研究目的。莫兰教授指出意识是关于一切事物的知识与价值的起源,它是理性之家。我们是有意识的生命,必须通过意识把握世界和万物,因此澄清意识的本质是建立严格科学的基础。莫兰教授引用了胡塞尔的话:

“如果我们已看到并已学会把握意向性分析的意义,如果我们——用哥德式神话来表达——已发现通向知识之母的道路,通向其纯粹意识的领域的道路,而一切存在在构造上都发源于纯粹意识,而且一切认识作为关于存在者的认识都必须从纯粹意识中获得其最终可理解的说明,那么我们就会做出这种最初非常令人惊异的发现:在那些体验类型那里不涉及一个偶然的意识生活的偶然的特殊性。”(Hua XI 233)

莫兰教授指出,现象学分析获得的意识的诸类型并非人类意识的偶然结构,而是一切有意识生命的本质结构。随后,莫兰教授从整体上介绍了胡塞尔对意识本质的现象学研究工作,依次介绍了意识的基本类型:感知,回忆,想象与图像意识,符号思维,感受、情感与情绪(mood,即涉及生活的长期、稳定、非具体的基本情绪),判断与推理,意志,内时间意识以及自身觉知(self-awareness),莫兰教授指出这些基本类型就像意识的积木,意识存在着不同的层次,这些不同层次相互联系构成了意识的本质结构,现象学家的工作就是研究它们。

紧接着,莫兰教授从意识过渡到感知。我们知道,在胡塞尔现象学中,感知是经验行为的基本样态。他认为,我们生活在感知之中,感知是基础的经验行为,它的功能是显现对象,并设定我们信以为真的东西;感知比判断和推理更为基础;胡塞尔后来也通过感知分析了其它深层次的意识,例如背景意识、时间意识等,但本次讲座的主题是阐释感知的现象学分析。

第二部分:胡塞尔的感知现象学

莫兰教授提示说本次讲座只围绕外感知进行探讨,而不探讨内感知和关于自身意识的知识。

1.感知的结构特征

首先,莫兰教授带领我们探讨了感知的主要特征。感知行为具有确定性、直接性、当下性。感知是素朴的,它不是判断,我们能质疑判断的真假,但感知无法被质疑,因此感知具有确定性。感知是直接的,它是对象的直接显现,没有经过中介。感知是当下的,此时此地的。在感知中被给予的东西是对象自身亲身出现于此时此地。莫兰教授指出,胡塞尔认为确定性来源于感知,这是继承了笛卡尔的传统,他们与维特根斯坦对确定性的理解不同。维特根斯坦认为确定性来自于语言行为。而胡塞尔认为确定性来自于直接感知,而非以语言为中介的行为。

其次,莫兰教授分析了伴随感知的原信念。莫兰教授解释,德语“感知”(Wahrnehmung)是由“真”(Wahrheit)和“把握”(nehmen / grasp)两个词组合而成的。这个合成词反映了感知的性质,感知永远伴随着一种认之为真的信念。莫兰教授举例说,就像我看见大家身前的蓝色桌面,我并没有看见它的底面及其颜色,但我认为它仍然是平的,尽管或许它可能更粗糙或更光滑,或者是另一个颜色。再例如,我现在讲座过程中听见一个声音,我认为它是我在其中讲演的这栋房子发出的声音,但我现在身处于这栋房子之中,事实上并没有看见这栋房子。

2.感知的意义

进一步,莫兰教授解释了感知的意义,在我们认之为真的行为中,感知的内容因此就不是单纯的显现,而是具有意义。莫兰教授指出,超越对象(transcendent object)永远比感知的内容多。我们的感知通过意义才能指向超越对象。例如眼前的花,我只看到了它的一些侧面,但我实际上感知到的不仅有这些,眼前的紫色是花的紫色,它们不仅是单纯的内容,而且是有意义的内容。通过意义构造,我们能够看到对象本身。

3.感知的成就与不足

基于感知的超越的作用,莫兰教授进一步分析了感知的成就(Leistung)。感知使我们意识到了这个世界的现实存在。莫兰教授指出,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感知不是对寄宿在意识内的某物的空洞凝视,相反,它具有某种意义内容的对象性存在是意识的成就,每一个新的对象都是一个新的成就。通过感知,一个持久的世界为我们存在,感知使我们接受世界的客观与现实的意义。而意义是感知的成就。

然而,感知依其本性是不充分的。莫兰教授认为感知是一种持续的预期,外感知是对某物的实现,但是根据感知的本质,它的这个预期永远不能完全实现。例如我们只能从一个视角进行观察,总有一些东西在我们的视角之外,即使我移动身体,我也无法完全感知某物。

4.感知与想象

莫兰教授指出虽然我们只能从一个视角感知事物,但是想象可以让我们变更视角。感知的想象性当下化(presentification)可以帮助我们实现感知的预期,只要我们在眼前想象一个感知,我们事实上也能看见感知所预期的把握。据此,莫兰教授指出感知的本质是对某物的意指,我们的感知能够超出视角性内容的局限性而意指一个超越的对象。例如我和一个人打电话,我在电话里听见他的声音,我的感知指向的是那个人。

5.感知与背景

除了想象的参与,对事物的周围环境(surrounding)的感知和内外视域都参与了感知行为。个别事物属于胡塞尔所说的“事物的世界”,似乎在被感知的世界中我们只注意到孤立的对象。莫兰教授指出,被感知的东西并不是自身孤立的,相反我们也能看见事物环境(Dingumgebung)。环境中的东西依赖于注意的对象,但我们具有朝向内外视域的感知,因此我可以看见环境中的东西。莫兰引用了胡塞尔的学生、现象学家古尔维奇的格式塔理论对感知的分析。古尔维奇区分了作为主题(theme)的感知对象与作为各种不同规定(determinations)的感知内容,就像图形(figure),前者是后者的格式塔系统并因此使感知有了意指。除了感知的注意和感知的背景参与了感知意义的构造。莫兰教授指出,感知的意义来源于意识流,内在时间意识的综合构成了感知中的意义。

6.感知与朝向自我的反思

莫兰教授上次讲座探讨了意向性,它是一种对物体的朝向,他指出意识的意向性也可以朝向意识自身。感知可以成为反思的主题。例如,我在弹钢琴,我除了在看乐谱,我也感知到了手对琴键的敲击。我不仅注意到超越的事物,我也能够觉知到自己,我的感知可以朝向自我。但实验心理学家反对反思的可靠性。莫兰教授举例说,他的兄弟是一位运动心理学家,他问高尔夫球手打球时眼睛是否会看球,他们的回答是会的,但仪器检测他们在打球的过程中是不会看球的。因此经验心理学认为被试对自身意识活动的观察报告内容不是一个可靠的版本,它只以可观测的机械行为作为可靠的数据。莫兰教授认为经验心理学是现象学的最大挑战。他指出,胡塞尔的反思方法继承于笛卡尔的思(cogito)的概念,萨特又继承了胡塞尔,他们认为每一个精神活动都可以反思。

7.感知的范围

莫兰教授指出,亚里士多德认为感知具有自己特定的感觉通道,例如眼睛中存在视觉元素,我们才能看见东西,鼻子里存在嗅觉元素我们才能闻到气味,感觉无法交叉。他提示说梅洛-庞蒂之后探讨了交感,我们能看到气味、听见颜色。对于感知的对象,感知现象学分析要能够解释都有什么东西能被我们感知。例如,对于面前的这瓶水,我除了能够看到这个水瓶,它的绿色,它里面的水,还能看见它在桌子上面,莫兰教授能够看见房间墙壁在他的左边,也能看见这堵墙在我们听众的右边,这里看见的内容很复杂,但我们真的看到了这样的复杂内容。莫兰教授强调,胡塞尔在《事物与空间》中有大量的对事物感知细节描述,例如胡塞尔讨论了双眼的感知和闭上一个眼睛的单眼感知中图像和空间的区别,胡塞尔认为感知除了个别事物,还能把握事物的性质、关系和运动过程。例如我看见了一个鸟飞起来,树的叶子掉落,外面下雨了,叶子的大小和颜色。此外,莫兰教授强调,胡塞尔认为狭义上感知把握个体,但是广义上感知可以把握普遍的事态(state of affairs)。我们看见的不仅是孤立的对象,感知中的意义结构使我们看见事态。例如我可以看到外面将要下雨,我看见多云预示着下雨。

另一方面,莫兰教授指出胡塞尔还认为我们能够感知到他人的“灵魂”,他人作为有意识主体能够在感知中被给予。我遇见像我一样的生物,他人和我一样有身体和感觉,具有意识的经验流和对世界的意见。我可以感受到他人的情感。与胡塞尔不同,列维纳斯也研究了我遇见他人的灵魂,但列维纳斯认为感知无法把握他人,他人作为超越于自我行动范围之外的他者与自我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距离,而我与他人的遇见能够引发我的情感反应。

8.感知的充实与空虚

莫兰教授强调,胡塞尔认为感知不是指向在那的一个孤立的点,而是指向一片。现象学分析发现感知具有预期。感知的预期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对象,空虚的意识有所指向,空虚的感知在意识流中被填满。莫兰教授特别强调一种朝向空虚视域的感知。萨特认为虚无是意识和人类存在的本质,对于他而言,意识是某种缺失。他们的学说都是随着胡塞尔对感知经验的研究而形成。

通过一个多小时的讲座,莫兰教授扼要地讲解了胡塞尔的感知现象学。概况而言,感知是直接的,并且“一下子”把对象呈现给我们。物体将自己呈现为在当前、在这儿和现在。感知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时间的当下。感知锚定了我们,使我们对世界有了原信仰(Urglaube)。然而,在“映射”(Abschattungen)中,外部感知始终是透视的、部分的。它本质上是不完整的。

讲座现场

提问与解答环节

讲座结束之后,莫兰教授与听众们围绕知觉主题展开了多角度的讨论。讨论环节由哲学系江璐副教授担任口译。

问:讲座中提到的时间性感知是一个行为。我们感知着整个世界,在胡塞尔看来对象已经被立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绘制了整个世界,但这样的意识不仅是一个行为。胡塞尔在《经验与判断》中提出了被动感知,它也不是一个行为,因此它是否解构了讲座中探讨的感知行为?

莫兰教授指出,行为(act)是18、19世纪传统心理学的术语,布伦塔诺等人就用行为来指感知、记忆等心灵活动(mental act)。很多逻辑学家和物理学家也使用它描述事物的表现(performance)。行为没有预设某种主动性(agency),例如我每天早晨睡醒时睁开双眼看到世界,我看到眼前这个桌子,其中没有某种意愿活动。不过胡塞尔更强调主动性,他认为我们对万物的经验都具有意义,就像上次讲座你问到的混乱,混乱也是有意义的,例如即使是噪音,我们也赋予了它一个意义,它被理解为声音。只要我们有意识,就对感觉材料进行了处理,构造了意义。

问:讲座中例举的心理学家和高尔夫球手例子,这个例子是怎么解释自我的反思的?

莫兰教授用他的兄弟、一位经验心理学专家的例子解释现象学与经验心理学的关系。科学心理学研究的行为是机械过程,它们是科学的对象。心理学家认为被试对自身经验的主观报告是不可靠的,这些经验报告和仪器检测的结果往往不同,例如被试认为自己打球时在看高尔夫球,但是仪器却测出他的眼睛并没有在看球,因此不能作为科学心理学的对象。莫兰教授认为,被试没有经过现象学训练,否则就可以通过自我的反思获得准确可靠的经验报告。

问:(A)第一个问题关于时间意识,它是其他行为的基础。时间意识是如何调整其中的时间体验的,其中的时间体验是如何转换的?(B)第二个问题关于无意识,心理学中取消对无意识的研究,认为不存在绝对的无意识,但无意识研究能给我们带来很多东西,就像荣格提出的“阴影”,胡塞尔现象学关于无意识等边缘意识有什么观点?

对第一个问题,莫兰教授指出胡塞尔早期著作在音乐中持续声音的例子中强调感知中关于过去的意识和关于现在的意识,声音的持续来自于关于过去和现在的感知。再例如,我们看照片中的自己,尽管穿的衣服可能还是一样的,即使照片中的我在别人看来没有变老,但是我知道照片里的自己是去年的自己,而不是现在。因为一切经验都是时间性的指向,但是我们每个人的时间结构是不同的。例如即便是两个亲密关系中的个人对共同正在经历的同一件事情未来在哪里结束他们也都有不同的感知,每个人都有各自对这段经验的时间意识。后来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研究补充探讨了关于未来的意识。胡塞尔以交响乐为例,虽然我们不知道音乐何时结束,复杂的交响乐中不同乐器形成的节奏,它让我们产生对未来的预期,因此产生关于未来的意识。胡塞尔晚年对时间意识的思考从理论性理解转化到了从生活的角度来理解时间意识,像海德格尔对向死而生的理解。莫兰教授认为宗教意识存在的基础也与时间意识有关,例如宗教对死亡和来世的理解带来的生活的焦虑感、紧迫感等时间心态,关于生命结束后的预期,它们都是时间意识的体现。

对于第二个问题,莫兰教授推荐了新编辑出版的胡塞尔全集第42卷《现象学的极限问题》(Grenzprobleme der Phänomenologie: Analysen des Unbewusstseins und der Instinkte. Metaphysik. Späte Ethik),其中收录了胡塞尔对于一些边缘性意识经验的研究。这本书中谈论了早期小孩无记忆的体验,他们可以通过他人的转述来获得早期的体验,莫兰教授强调胡塞尔认为一切潜在的意识都有提升到意识层面的可能性。

问:(A)您强调感知的现象学分析并不必然需要执行现象学还原。但是,还原使现象学的研究结论具有普遍性的本质,它使得现象学的认识是一种无前提的认识,保证了这种认识的科学性和严格性。总的来说,现象学还原保证了现象学认识的认识论价值,因此请问为何感知分析不必然涉及现象学还原方法?(B)第二个问题关于对胡塞尔感知概念的批评。胡塞尔重视意识流的过去向度:滞留,而海德格尔强调感知的朝向未来的时间向度:此在对未来的投射(projection into the future),德里达则强调意识基于语言-概念的中介:非直接当下的。换言之,海德格尔和德里达都将意识看作非直接的和非当下的,这些批评是否构成了对胡塞尔感知概念的挑战?

对于第一个关于现象学的方法问题,莫兰教授认为现象学还原与感知问题关系不大,他指出胡塞尔是在1907年提出了超越论的还原,但是否执行现象学还原不妨碍我们对感知的现象学分析。例如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也没有使用现象学还原。

对于第二个问题,莫兰教授认为海德格尔和德里达的批评与胡塞尔并不必然构成矛盾,问题关键在于海德格尔和德里达是否会接受前语言的意识,接受前语言的经验作为基础的意识和知识的基础。莫兰教授认为德里达可能是拒绝这样意识的存在,他认为一切都是经过语言中介的。但胡塞尔认为存在前语言的意识,它作为基础的经验为人类与动物共有,是其它一些高层次经验的基础。但海德格尔的学说认为一切东西都是概念中介的,海德格尔有一句名言:我们不是在谈论我们所见的东西,而是只能看见我们所能谈论的东西。例如,我们看见某物,首先要有某物的概念。胡塞尔认为存在前语言、前概念的意识,那么我们就需要辩护,它作为基础经验是我们和动物(一切有意识的生命)都共有的。

提问5:如何区分感知与信念或价值?感知与价值的关系是什么?意识如何作为价值之源?

莫兰教授指出,对于胡塞尔以及舍勒而言,现象学探讨的感知是很广泛的,他们认为感知中包含了对价值的感知,特别是胡塞尔的感知概念“Wahrnehmung”被舍勒改写为价值感知“Wertnehmung”。它们一般包括我们的一些情绪和态度,我们对事物的感知并不是完全客观的。与社会科学研究价值的方法不同,现象学家在研究价值时,作为研究者也具有价值感知,但现象学方法要求在做研究中我们要悬置我们的态度,特别是一些涉及真的判断和态度。这样才能对感知到的事实或价值做如实描述。

赠送纪念海报

讲座结束后,王鸿赫老师向莫兰教授赠予了本次讲座的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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