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1、过街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现象】很多行人过街很随意,无视斑马线的存在,在过十字路口时往往肆意乱行,不按斑马线行走。遇有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有些人图方便也会横穿马路,当川流不息的车辆呼啸而过之时,不禁让人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提示】斑马线是安全线,不单是行人集中通过的重要交通标志,也可引起车辆驾驶人的注意而选择减速避让。在一些车流量较大、行人较密集的地点,还会有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等专用设施,希望市民出行时注意观察,有斑马线的一定要在斑马线上通行,有天桥、地下通道,一定要选择这些交通设施安全通过。
2、钻跨护栏或翻越其他隔离设施
【现象】经常看到这样的画面:行人为了过马路方便,匆匆躲避过往车辆,来到路中间,双腿跨过中心护栏。更有甚者,推着自行车,费劲地将车辆搬抬过去,然后自己跨过去。在汽车的紧急避让、减速和鸣笛中,让人惊呼不已。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提示】翻越护栏行为本身十分不雅,且危险。在翻越过程中,突然出现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会让过往的机动车来不及躲避而发生危险。不仅妨碍正常交通秩序,而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行人过马路要就近选择路口有斑马线或者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的地点安全通过。
3、在机动车道上搭乘出租车
【现象】有些人在搭乘出租车时,习惯站在机动车道上招手叫车。有的出租车驾驶员总是随意停车载客,行驶过程中看到有乘客招手突然就靠边停车,引得后面的车辆不得不紧急刹车,有时甚至造成了交通拥堵或者追尾事故。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乘坐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提示】在机动车道上打、乘出租车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对出租车乘客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大威胁。准备搭乘出租车时,应选择出租车乘降点进行打车,在没有出租车乘降点的情况下,应选择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靠路边的地方打车,这样既保证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时也能避免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4、家长带着孩子一起乱穿马路
【现象】有不少家长为了图方便带着孩子乱穿马路,不走人行斑马线和过街设施,在车流中随意乱穿。尤其是早晚上下学高峰期,很多家长带着孩子横穿马路,使得过往车辆不得不被迫减速,使交通混乱不堪。
【提示】家长是孩子真正的“老师”,长期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行为和意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作用。带着孩子一起乱穿马路,不仅不安全,同时也无形地在向孩子灌输不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久而久之,孩子们就会习惯成自然,为自己留下交通安全的隐患。因此,作为家长要以身作则,用自身的行动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文明的人。
5、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现象】当路口红灯亮起时,经常发现有行人、非机动车对亮起的红灯视若无睹,或独自一人或三五成群地闯红灯,让“中国式过马路”成为城市文明交通之痛。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提示】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显示,全国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触目惊心的数据告诉我们,闯红灯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 *** ,虽然很多次我们都侥幸地“赢”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怎么可能保证自己一直赢下去呢?
6、占用机动车道等公交车
【现象】在早晚高峰的公交车站内,等候公交车的人们聚集在一起。有的人为了早上车,干脆站在了机动车道上。还有的人为了追赶即将开走的公交车而在机动车道上飞奔。
7、行人和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现象】有些人为了图方便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特别是有些人觉得机动车道更为宽敞,而直接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混行在一起。还有的人从机动车下车后,直接选择在机动车道内横穿马路,时而引发交通事故。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提示】“图一时便利,酿无穷后患!”行人和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严重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存在很多交通安全隐患。应当牢记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则。从机动车下车后,要及时进入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行走,万勿直接横穿马路以免引发交通事故。
8、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现象】在马路上经常能看到一些飞速行驶的电动车逆向行驶,速度还快,正常行驶的其他自行车和电动车慌忙躲避,一旦躲避不及时就会引发交通事故。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提示】非机动车违法逆向行驶常常造成非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顺向右侧通行,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9、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现象】很多人认为骑车载人“很正常”,骑车载人是一种危险的驾驶行为,载人后的电动车紧急制动距离加长,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根本刹不住车,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两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提示】驾驶非机动车载人会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一旦发生事故,严重威胁非机动车驾驶人及乘车人的生命安全。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能二人共乘非机动车。
10、非机动车拉运超高、超宽、超长货物
【现象】在路上经常可以看到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后面装载着长长的或明显宽出车体很多的物品在路上吃力而行。在一些家饰建材市场附近,更聚集着许多人力三轮车,这些三轮车常常运送一些短途的建材,超宽、超长现象屡见不鲜。
【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提示】用稳定性很差的非机动车拉货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安交警提示,非机动车搭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