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 标准像
“八大”前后,国际共运中的动荡加上国内出现的矛盾,在人民内部引起了思想的混乱。在国际上,上半年苏共二十大召开,下半年波兰和匈牙利事件发生。在国内,“三大改造”接近尾声,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向着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转变。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如分配、住房、学生升学、社会就业、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始出现,一些矛盾比较突出,甚至出现 *** 、 *** 事件。
在此背景下, *** 花了大量精力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处理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发表了《论十大关系》、《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在中国 *** 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集中阐述如何处理有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
*** 提出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方针。各种矛盾的解决,都必须以广泛的民众参与为前提,“我们一定要把党内外、国内外的一切积极因素,直接的、间接的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 立足全局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具体方针,“这里所说的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各项问题的解决,“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作出各种适当的安排。”
*** 最担心官僚主义可能使党的领导不能跟上迅速发展的形势,为此决定提前发动全党整风,解决 *** 执政以后日益严重的官僚主义问题。 *** 还提出“开门整风”,即号召党外人士提出批评意见,以帮助 *** 端正作风。
针对社会主义社会不同范畴矛盾的不同性质, *** 重点提出了将“争鸣”、“争论”等作为推动矛盾解决的途径。 *** 认为,对待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不让发表错误意见,结果错误意见还是存在着。而正确的意见如果是在温室里培养出来的,如果没有见过风雨,没有取得免疫力,遇到错误意见就不能打胜仗。因此,只有采取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才能真正发展正确的意见,克服错误的意见,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处理方法,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