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柳州市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柳州凉水山天然水厂生产的四个批次的力奥饮用纯净水、粤桂饮用纯净水和贵柳泉饮用纯净水,经监督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被重罚100000元。
2018年11月14日,柳州市鱼峰区食药监局收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凉水山天然水厂于2018年10月07日和2018年10月09日生产的“力奥饮用纯净水”、2018年10月11日生产的“粤桂饮用纯净水”及2018年10月15日生产的“贵柳泉饮用纯净水” 经监督抽样检验, 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对生产厂家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责令该厂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经查明,水厂生产不合格批次2018年10月07日“力奥饮用纯净水”50桶,2018年10月09日生产的“力奥饮用纯净水”62桶,2018年10月11日生产的“粤桂饮用纯净水”44桶,2018年10月15日生产的“贵柳泉饮用纯净水”752桶。除用于抽样的产品,其余全部售完,不合格批次的桶装饮用水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216.95元。厂家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后,对已售出的该批次的桶装水产品进行召回,共召回8桶不合格批次产品,不合格的产品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了销毁。
凉水山天然水厂生产经营力奥饮用纯净水、粤桂饮用纯净水和贵柳泉饮用纯净水桶装水中,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鉴于厂家分别于2017年9月和2018年1月,因产品抽检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已受到行政处罚,且本次抽检凉水山天然水厂的四批次产品均仍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柳州市鱼峰区食药监局决定给予从重处罚,予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行政处罚。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来源丨柳州发布
值班编辑丨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