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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排放废水环保处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人民网南京9月21日电 (李静晔)近日来,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开展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发现仍有一些企业存在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9月21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位于南通崇川区,镇江丹阳市,连云港连云区、灌南县,淮安淮阴区,常州经开区、新北区,盐城滨海县等地的公司。

具体案例如下:

案例一:南通市崇川区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9月4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清水池和石子清洗水储存池分别设有一台潜水泵,管道通往厂区东侧水沟;压滤机储水罐底部装有带阀门的管道,也通往东侧水沟。经查,该水沟水质呈浅红色,与厂区南侧某运河相连,有少量废水正流入河内。使用pH试纸对排水沟与运河接口处水体进行检测,水质呈强碱性,监测人员已对沟内废水采样监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镇江市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9月4日检查发现,该单位为树脂生产企业,焚烧炉尾气按照环评要求配套有“急冷+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检查发现,干式反应器未运行,急冷塔和活性炭吸附装置之间设有超越旁路,导致焚烧炉尾气未经干式反应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直接排放。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连云港市连云区某公司涉嫌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9月2日检查发现,该单位4#锅炉CEMS在线监控设施于2020年5月通过验收,经查阅在线监控系统平台,4#锅炉2021年SO2年排放量为8.136t,超过项目环评批复的5.94t。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淮安市淮阴区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9月3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排污许可证要求,生活污水排放口悬浮物排放限值为180mg/L。2022年3月30日,某环境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生活污水排放口悬浮物检测结果为228mg/L、210mg/L、219mg/L,均超过排放限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常州市经开区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9月6日检查发现,该单位印刷烘干工段正在生产,车间内异味刺鼻,使用PID仪器测得车间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为303mg/m3。检查发现,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未运行,引风机与废气治理设施之间的连接管道被拆除,印刷烘干废气通过引风机直排外环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盐城市滨海县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9月6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焙烘炉配套建有一套喷淋塔处理设施,但焙烘炉废气排放口设置有多处支管,其中两股管道未经喷淋塔直通排气筒,且排气筒上另设一旁路管道,直接低空排放。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七:镇江市丹阳市某公司涉嫌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案

9月5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排污许可证中氨氮、总氮、总磷许可年排放量限值分别为0.99t/a、1.49t/a、0.14t/a。经核查,该单位执行报告以及在线监控数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数据等,发现该单位一、二季度氨氮、总氮、总磷合计排放量分别为1.07t、6.94t、0.23t,均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年排放量限值。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八:常州市新北区某公司涉嫌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案

9月8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中载明,氨氮排放总量指标为0.103(+0.02)t/a。经核实,2021年该单位氨氮年度排放量合计为0.208607t,超过许可总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九:盐城市滨海县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9月9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时有钻孔废水产生,废水呈乳白色,异味明显。检查时有工人将钻孔废水的水池阀门打开,废水正通过软管直接排放至雨水井。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十:连云港市灌南县某公司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9月11日检查发现,该单位沉淀池中的冲洗废水和清淤废水已漫溢至低洼破损区域,形成2处水洼下渗。沉淀池与围墙外沟渠相连,检查时废水正向沟渠流出,经沟渠向西排入河流中,入河口河水浑浊,呈乳白色。pH试纸初步检测显示,沟渠内废水呈强碱性,环境监测人员已取样检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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