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笔者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觉得探索律师专业和外部世界的时间和经历不够,也就是说人生短暂而浩繁的自然宇宙永远都学不完的知识。笔者在做警察和律师的时候知道“谦受益,满招损,器虚则受,实之不受,物之恒”的道理,也正是由于时刻保持着谦卑和低调的优良作风使得笔者在律师专业上总是有所突破和创新:
1、永远是沉默寡言:笔者认为“不思不行一场空,只思不行一场梦,谨思慎行肯定赢”,也就是说无论个体、团队民族还是国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不需要夸夸其谈到处张扬,而要的是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因此笔者谦虚的第一个表现是沉默寡言,也就是说在做事业的时候“只做不说”,即使当事人委托的每一单案件完全胜诉,当事人兴高采烈,笔者也是沉默寡言而默默的准备下一个案子,这种工作作风使得笔者把有闲的时间全部集中在事业上,也就是雷锋的“钉子精神”,笔者每年的工作量是纷繁复杂的,但正是这种“沉默寡言”使得笔者在工作中能够沉下心去保持旺盛的工作经历和定力,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2、永远以学生自居:“三人行必有我师”,这是一个普世的道理,即使是律师这个职业门槛较高,但是在执业过程当中“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尤其是在北京首都职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海归派和学士、硕士、博士比比皆是,笔者没有任何理由骄傲和自满,确实是学生,正是因为“以学生自居”的态度,笔者除了在书本上自学以外,同时与本领域和各行各业的导师、老师、理论家、专家成了朋友。在北京执业的几年中,这种以学生自居的态度使自己在业务水平上更上一层楼。
3、永远不当“老大”:“枪打出头鸟”“树大招风”这都是历史上的惨痛教训,在律师执业期间同样也秉承这样一个真理,就埋头做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尤其是“谨言慎行”,永远不要和朋友以及相关的人争风吃醋当“老大”。当然这可能也属于“厚黑学”的一部分,但不管怎样笔者的“时刻谦卑时刻低眉时时刻刻心存敬畏”在执业的20年以来即使遇到各种风险也很好的保护了自己。
枪打出头鸟,是一个汉语词语,是指做人不要太过显露,否则易招来横祸。比喻出面带头的人容易遭受打击。出自《中华圣贤经》。同“树大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