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12月26日,宜春市医疗保障局通报了2022年第四期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
1.经查,宜春市康复医院存在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284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42843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经查,袁州康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4895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4895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经查,宜春欧阳骨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4796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47965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经查,袁州区慈化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5404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54048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经查,袁州区金瑞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139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1395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6.经查,袁州区新田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935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9356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经查,宜春市人民医院存在超医保范围支付、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1260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12604.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经查,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套餐式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8336.1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8336.16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经查,宜春市中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23992.32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23992.32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经查,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1182.0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61182.0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经查,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存在超医保范围支付、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1005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10053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经查,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057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袁州区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057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经查,樟树市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45128.0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45128.08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经查,樟树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31636.8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31636.8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经查,樟树社康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49505.5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9505.56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6.经查,樟树致恩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7858.4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07858.48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7.经查,樟树市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5745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57459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8.经查,樟树市清江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598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5985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9.经查,江西省康宁医院樟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4689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樟树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94689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0.经查,丰城市人民医院存在超医保范围支付、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085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丰城市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1085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1.经查,靖安县妇幼保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011.65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靖安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011.65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2.经查,奉新县会埠镇村头村卫生所(吴某某)存在留存医保卡、集中刷卡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9034.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034.47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一个月,全县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23.经查,奉新君安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串换诊疗项目、超医保范围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5660.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55660.47元,约谈责任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24.经查,奉新县上富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4287.2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宜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奉新县医疗保障局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4287.23元,约谈责任人,并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宜春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