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勃拉姆斯作品39号的16首圆舞曲创作于1865年,此时他正居住在维也纳,写作这套曲目是受了维也纳当时越来越流行的圆舞曲热潮的影响。这套作品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这是勃拉姆斯第一次尝试写这种短篇幅的钢琴音乐,他对这类乐曲的喜爱一直持续到了晚年最后的音乐作品。 另一个有意思之处是,这套曲目的版本数量之多,在勃拉姆斯的音乐创作中绝无仅有。他生前一共出版过3个版本,都是1866年由Rieter-Biedermann出版的。 - 为四手联弹所作,首演于1866年11月23日,演奏者是克拉拉·舒曼与阿尔伯特·迪特里希。这也就是这套圆舞曲的所谓原始版本。 - 为钢琴独奏所作(简单版)。 - 为钢琴独奏所作(音乐会版),首演于1868年11月15日,勃拉姆斯本人弹奏钢琴。 而在勃拉姆斯去世之后的1897年,为双钢琴所改编的第1、2、11、14、15等五首圆舞曲的乐谱也出版了,也是在上述同一家出版社。所以这就一共有了四个作曲家钦定的乐谱版本。 勃拉姆斯在完成为四手联弹所作的版本之后不久就开始将其改编成钢琴独奏版本,但是他写了两个版本:音乐会版与简单版。由于作品问世之后十分受欢迎,勃拉姆斯先是为钢琴独奏改编了音乐会版,此后又为了照顾到业余钢琴习练者的水平而写了简单版。 原题目中提到的第15首调性在不同版本中不一样的问题,存在于作品39号中的多首圆舞曲中。在将四手联弹原版改编成独奏“音乐会版”时,勃拉姆斯将第13-16这四首都降低了半音,而在“简单版”里这四首的调性不变。不知道为什么作曲家要作出这样的调整,从音乐上看两种调性孰优孰劣,应该是见仁见智的事情。 另外,“简单版”中的第6首由原作的升C大调降成了C大调,极大地降低了演奏难度,这倒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这几个版本的乐谱在imslp上都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