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逆行、闯红灯、跟行人抢行斑马线、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在外卖群体中屡见不鲜,近日,直属交警大队公布了10起涉及外卖送餐员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都有相近的交通违法行为和相近的车祸后果,透过这些血的教训,也给我们带来诸多思考。
1、2018年9月19日14时30分,汤某某驾驶电动车沿烟台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济南路与烟台路路口北侧200米处时,与沿烟台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林某某驾驶的鲁LDT9**号牌轿车相撞,致汤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2、2018年9月18日14时30分,杨某某驾驶电动车沿海曲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海曲路中央绿城北门处时,与沿海曲路由西向东行驶到事故地点处向南右转弯的马某某驾驶的鲁L88Q**号牌轿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
3、2018年9月13日9时00分,宋某某驾驶电动车沿烟台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济南路与烟台路路口北侧300米处时,与沿烟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处向东右转弯的刘某驾驶的鲁L77T**号牌轿车相撞,致宋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4、2018年8月25日8时30分,孙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沿润德路由北向南行驶追尾于某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至于某某受伤,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5、2018年8月19日22时30分,张某驾驶鲁LV63**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海曲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海曲路与临沂路路口西侧50米处时,与沿海曲路由西向东直行的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6、2018年7月17日20时20分许,孙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烟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五莲路闯信号灯通过路口时,与张某某驾驶的鲁LFC6**号牌轿车发生碰撞,致孙某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7、2018年6月15日19时许,赵某某驾驶鲁LUM6**号牌摩托车沿海曲路由西向东行驶(逆行)至海曲路与菏泽路路口处时,与沿菏泽路右转弯秦某驾驶的鲁L7P7**号牌轿车相撞,致两车受损,造成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
8、2018年6月2日19时21分许,曹某某驾驶鲁LCS7**号牌小型轿车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时,与孙某驾驶的由南向北直行的鲁LTL6**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侧面碰撞,致孙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伤人事故。
9、2017年9月11日16时10分,彭某驾驶鲁L726**号牌二轮摩托车沿海滨三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黄海一路与海滨三路路口南侧处向东右转弯时,与沿海滨三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彭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10、2017年6月3日11时30分,王某某驾驶鲁LGJ6**号牌轿车沿泰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泰安路市医院处向南右转弯时,与沿泰安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陈某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致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用生命在抢单?究竟划不划算?看了上面的这些事故案例,您的心中自会有了答案!
在餐饮外卖平台粗放生长的大环境下催生了大批“外卖小哥”从事接单业务。其中,有些“外卖小哥”为了抢单、多接单在骑车时出现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就屡见不鲜。
今年以来,交警部门持续强化路面查处,针对外卖送餐员存在的突出交通违法现象,执勤民警将警力部署到城区主要路口,对涉及外卖车辆随意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放、争道抢行、涉牌涉证以及车主驾车打电话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严厉查处,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下一步,还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外卖送餐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也希望市民可以对日常发现的外卖送餐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共同推动“外卖小哥”规范出行,联系电话是0633-7998122。
提醒送外卖人员
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在骑行过程中如需接打电话
一定要停下车辆再查看手机
也希望大家等待外卖时
也多一份谅解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