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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醉驾新规定,2019浙江醉驾最新规定

​4月27日,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公安机关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已进入第3个年头,都有哪些成效呢?

交通事故稳中有降

去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特别是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2017年下降29.1%,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6.67%,连续9年未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交通拥堵缓解明显

据第三方评估,去年全国“交通健康指数”排名前50个主要城市中,浙江占了5席,其中4个排在前10名。

按顺序排,分别为:

绍兴

台州

宁波

温州

杭州

全省“礼让斑马线”蔚然成风,成为浙江的一张“金名片”,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已逐渐形成习惯。

▲4月27日上午,杭州大厦广场举行交通安全课,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示范佩戴安全头盔。

2019年,浙江将每月开展“终生禁驾人员”等5大曝光行动,今天新闻发布会上的第一波次曝光,公布了2019年省级挂牌治理事故多发点段146处、14家隐患突出运输企业名单、2019年首批终生禁驾名单、2018年全省十大超速违法名单、2018年十大“醉驾”名单,随小布了解详情。

据省公安厅通报,被列入省级重点治理的事故多发点段,主要确定标准为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近3年在500米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人员死亡交通事故的,或公路2公里范围内发生3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公路500米范围内因相似原因发生交通事故12起以上并造成人员受伤3人以上的路段,以及有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口间距、路口渠化、路侧险要等设计技术指标未能满足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规范的路段。

根据浙江境内客货运输企业所属车辆的事故死亡率、交通违法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以及动态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排名,省公安厅通报了14家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责令其限期整改。

2018年,全省共682人被终生禁驾。今年1-3月,130人终生禁驾(名单如下☟),禁驾原因主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或饮酒后造成重大事故。

2019年浙江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重点通过以下5大行动,深入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

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去年,全省发生在农村公路和路口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34.03%、26.78%。今年浙江将重点做好公路工程改造、路口封闭及增设交通标志(线)、信号灯、减速带“一标一灯一带”等安全设施。同时,常态开展排查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并向社会公布提示。全面推动省市两级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点段治理。

开展重点车辆安全隐患清零行动

针对容易引发重大事故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坚持每月开展排查,严抓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等关键指标。

针对事故多发的电动自行车(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3左右),将推广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目标实现城市道路头盔佩戴率要达到90%以上,其他道路要达到8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从业人员要达到100%。

开展路面秩序净化行动

浙江将继续保持路面常态严管态势,尤其针对酒驾毒驾、超速、闯红灯等与交通事故关联度高的严重违法行为,做到每天有路查,每周有行动,“逢五”、“逢十”、逢假期为集中统一行动。特别是查处酒驾毒驾违法行为将从城市向农村延伸。

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每月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个大曝光行动,充分发挥曝光震慑强烈警示作用。

开展社会协同共治行动

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已经下发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明确了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不同情形下,规定必须到现场的 *** 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旨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发挥“头雁”效应和示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管辖道路发生致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属地 *** 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在接报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形及时到达现场:

◆发生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受伤(有生命危险,下同)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

◆发生致2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 *** 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

◆发生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5人以上受伤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同一路段(1000米以内)一年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 *** 主要领导、公安(分)局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

◆发生致5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 *** 分管领导、公安局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

◆发生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20人以上受伤道路交通事故的,设区市 *** 主要领导、公安局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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