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孙威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名家简介
孙威,黑龙江承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仲裁法研究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黑龙江省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法学会损害赔偿委员会秘书长,黑龙江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黑龙江省直二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农林资源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政协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会员。
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福顺集团及其子公司、海昌公司及子公司、华润医药公司黑龙江公司、红博集团及其子公司、百融骏金融集团及其子公司等多家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曾协助国际知名德勤公司完成集团型企业改制、重组。
2013年度哈尔滨市优秀律师、黑龙江省法学会2010年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多次在《法学与实践》等法学专业期刑发表《论在欠款合同中违约方应依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等多篇专业论文,合著撰写《中国指导案例、参考案例判旨总提炼》等专业丛书。九三学社社中央、社省委历年先进个人,《房地产验收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等多个提案被社中央立案并提交全国政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电视台法律频道、中国消费者报、法治报、房地产报、生活报、新晚报及几十家网络媒体常年点评嘉宾,被全国及省市数十家媒体关注并受邀对相关法律问题做专业解读。
擅长领域:
公司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纠纷
房地产纠纷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停车位置示意图: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电话:0451-82815701 82815702
传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抚顺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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