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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十严措施,疫情防控“十严格”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全州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全市外防输入压力骤增,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紧迫。为此,市委组织部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疫情防控“十严禁”纪律要求,以严明纪律要求护航疫情防控,现就“十严禁”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 *** 、官僚主义;

二、严禁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三、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四、严禁对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不重视、不认真,怠慢迟缓、推诿扯皮;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私利、借机敛财,扰乱市场秩序,干扰正常经营等行为;

六、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

七、严禁以疫情防控为由,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简单粗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八、严禁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疫情信息或发表有关疫情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九、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十、严禁有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举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十严禁”的问题线索,市委组织部将认真核查反馈,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18809792380

*** 格尔木市委组织部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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