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日本的刑法相当诡异。在日本,只是在便利店偷了块三明治,就可能被判两年刑期。但对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却相当宽容谨慎。20世纪被判处死刑的日本犯人,如今还蹲在监狱的大有人在。
由于复杂的政治原因,日本法务大臣往往都会拒绝签署死刑的执行令,这就导致日本执行死刑的过程非常漫长,刑犯们往往提前一小时,才得知行刑时间。
这就让大多数死刑犯活得煎熬而痛苦,每天被未知的恐惧支配。有的不甘忍受恐惧直接上吊自杀,有的吓破胆,被送进精神病院。
日本的死刑法怎么会如此诡异?执行死刑的时间又为何这样漫长?这样的设计,是对死刑犯们的仁慈,还是更大的精神折磨?
提前一小时,才通知行刑时间
据统计,如今全世界几乎70%的国家已取消死刑,但是在日本、泰国这些保留死刑的国家中,死刑的判处和行刑显得格外变态。
从日本现存的刑事法规来看,只有12项条文和死刑有关。一些小偷小摸的民事案件,往往被毫不留情地重判。但涉及重大命案的刑事案件时,日本法官却采取了谨慎而包容的态度。
除非罪犯涉及2条以上的命案,且作案手段极其恶劣,否则法官根本不愿判处死刑。即便判刑,死刑犯们也有充裕的时间上诉,为自己辩解争取缓刑。
而法务大臣大多不愿当“刽子手”这个讨人厌的角色,这就导致日本真正被执行的死刑犯们少之又少。
大多数死刑犯们至今都衣食无忧地蹲在监狱里,等待刑期超过20年的大有人在。他们不仅能领到干净的床铺被褥,顿顿还能吃到营养均衡的饭食,每周还允许从冰冷阴暗的牢房中外出3次,穿过重重限制的铁丝网,享受15分钟的阳光沐浴。
一些求上进的死刑犯,还可以申请有偿的体力劳动,以此换取一些劳动报酬,或者在牢房评选中争当先进。
死刑犯们的文娱生活也被妥当安排,圣诞节狱警会把大家聚在一起唱圣诞歌、吃蛋糕。日本的正月会也会给刑犯们发放美味的料理,他们在尽情品尝的同时,还能蹲在一起看几部讲述忏悔的电影。
如果你已经有些羡慕日本死刑犯们的生活,那可就要小心了。真实的日本监狱,大多数犯人压根没心情轻松享受这些待遇,而是战战兢兢活在每天的恐惧当中。
因为日本的死刑执行时间极其漫长,完全不知道自己何时被行刑。只有真正行刑前1小时,刑犯才被狱警温和地通知,“今天是死亡的日子喔。”
在这样不知死刑何时降临的未知恐惧下,刑犯们每天就像脖子上悬挂着一把刀,什么时候“刀降头落”根本不知道。所以每天被狱警监督走出牢房的铁栅栏时,腿脚总会忍不住打哆嗦,默默祈祷能够活过今天。
当他们当天被通知执行死刑时,往往会短暂地松一口气,但转而又被死亡的巨大恐惧吞没,有的直接吓得脸色苍白,大小便失禁,腿脚无力瘫在地上,需要狱警搀扶才能爬上“死刑台”。
从江户时代延续至今,日本目前的主要执刑方式是绞刑。行刑时,犯人只需要把头伸进“绞刑”的器械中,随着脚下木板被撤走,犯人受重力下沉,绳索随之死死勒住脖颈,犯人因为窒息勒得青筋暴起,四肢张牙舞爪,数分钟后窒息而亡。
如此来看,日本漫长的死刑等待期,成了一种变相的精神折磨。除了提前一小时才得知行刑时间,还有不少刑犯已经蹲了20年,还没有被行刑。
漫长煎熬的刑期:蹲了20年还不行刑
日本的司法部长和法务大臣都有权利签署死刑执行令的,但为了避免冤假错案,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他们往往会拒绝一次性签署执行令,而是在来回多次的复审、缓刑中周旋。
这就导致日本从判处死刑到真正行刑的平均时长,往往不低于10年,一些臭名昭著、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的杀人犯至今还在监狱里关押着。
日本《刑事诉讼法》的条例,又赋予了死刑犯过于宽松的申诉权,这也让很多不死心的刑犯不惜花重金,聘请律师为自己不停上诉申请缓刑,一些黑白两道通吃的刑犯早已脱身,逍遥法外。
1995年3月,“奥姆真理邪教”的成员麻原彰晃,在早高峰地铁上引爆了沙林毒气,直接造成5000人中毒住院,10余人终身残疾,最终不治身亡。如此恶劣的案件发生,地方法院在9年之后才判处死刑。
随后麻原彰晃自称患有精神病,成功申请缓刑,最后不堪民意众怒之下,2018年7月6日,麻原彰晃才真正被执行了死刑,这期间足足经历了23年!
2009年掀起轩然 *** 的中国籍人士林振华杀人一案,日本检方于2015年2月,判处林振华判处死刑。但基于同样反复申诉缓刑的原因,至今林振华还安逸地蹲在日本监狱中,并积极参与劳动改造,时刻抓住机会,为自己继续申请减刑。
漫长的死刑执行期,几乎让死刑犯们走向了两个极端。一种是诸如林振华这样练出胆子,求生欲望极强,抓住死刑等待期想方设法把自己弄出去的“勇士”。
另一种也是占大多数的普通死刑犯,他们每天活在“不知道自己何时被处死”的提心吊胆中,忍不住想象自己被活活吊死的恐惧,时刻折磨着犯人的思想意志,也让他们无从安心服刑,每天心神不宁,不堪这种精神酷刑的折磨,被吓疯甚至企图自杀的不在少数。
有人吓疯狂吼,有人上吊自杀
在不缺吃穿,生活无忧的牢房里,却每天都有刑犯变成疯子,在狭窄的牢房通道内来回奔跑。他们大多不堪忍受无限期的行刑时间而精神崩溃,有的甚至拿头狂砸冰冷的铁栅栏,或抢夺狱警的枪支,企图一次性干脆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图个痛快。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犯人自杀成功,看守的狱警就要负上直接的连带责任。1975年,福冈监狱一名死刑犯听说隔壁的犯人被枪杀后,不堪忍受精神压力,连夜用刮胡刀划破自己的手腕。犯人被及时抢救回来,送进了精神病院。但看守的狱警被降职降薪,留职察看。
后来,监狱为了避免犯人恐慌自杀的情况,规定每天9点为死刑通知时间。一过9点钟,不管犯人在刷牙洗澡或收拾行李,都会被直接戴上头套,带出牢房。犯人会先被带到一间忏悔室,囚犯可以写下自己的遗嘱,或默默忏悔。
之后,犯人可以享用桌子上的点心水果,甚至还能抽一根烟。当开始行刑时,一名专职老和尚还会坐在旁边念经,一直念到犯人窒息死亡。
为了避免狱警背负过重的心理阴影,狱警面前会有5个行刑按钮,只有其中一个会启动绞刑,并且整个行刑过程,狱警看不到一点画面。按完5个按钮就必须离开。
等家属收到通知时,往往死刑已经结束。家属直接领取尸体,送到殡仪馆火化。
所以在日本,看似温和、漫长的死刑等待期,实际上是更残酷的精神折磨,真是庆幸没有生活在日本。能在我们国家做个守法的好公民,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平安安,和家人安乐度过一生,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