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3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公布了一起被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之首”的“绿孔雀案”,表示“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据了解,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彰显司法守护美丽中国的责任担当。其中“绿孔雀案”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被外方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之首。
贺小荣表示,“绿孔雀案”,又叫“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在国内外均产生了积极影响。基本案情:绿孔雀是我国濒危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在中国最后一片完整的栖息地就在云南绿汁江。2016年3月,一座水电站在绿汁江的干流开始施工,可能淹没这块栖息地,造成绿孔雀的灭绝。民间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停止水电站建设,依法保护绿孔雀的生存环境。
法院认为,建设水电站可能会淹没海拔680米以下河谷地区,严重威胁绿孔雀的生存,判决建设方立即停止水电站项目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砍伐水电站淹没区内的植被。
“绿孔雀案”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被外方评为全球十大生物多样性案例之首。正所谓: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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