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控制地区活禽交易行业
获取经济利益400万元以上
非法持有枪支
敲诈勒索收取出门费、检疫费
……
12月13日,荆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某林等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主犯李某林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
1995年左右,被告人李某林开始涉足活禽交易行业,并于1999年入股成立荆州市富源禽蛋贸易有限公司,于2000年底开始控制经营富源鸡行。1995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林为争抢货源,控制荆州城区及周边活禽交易市场的供货和销售渠道,打压同行业竞争对手,树立威信,牟取利益,打着 *** 部门规范活禽市场的旗号,纠集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先后组织、实施了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对荆州城区及周边活禽交易市场进行非法控制,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林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黄某、李某雄等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李某新、王某、冯某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李某林等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及收取出门费、检疫费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控制荆州城区及周边活禽交易行业,获取经济利益共计400万元以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欺行霸市,对荆州城区及周边从事活禽交易人员形成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组织的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七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4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
李某林一案告破记
去年9月13日,荆州警方获得线索,李某林等人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疑似持有枪支。当时,54岁的李某林因犯容留他人 *** 罪,正处于羁押状态。
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立即抽调多警种10余名办案精英成立专班,围绕枪支展开调查。同年9月18日,民警将李某林最信任的马仔王永(化名)抓获,顺线追查到荆江大堤的一棵大树下,挖出一支五连发散弹猎枪、一只钢珠弹气枪。经鉴定, 散弹猎枪被认定为枪支。
随着枪支的缴获,案件向深入掘进,李某林的胞弟黄某等8名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为了扩线深挖,民警将李某林团伙被瓦解的消息,制成“告知书”,印刷上千份,在荆州城区及周边的所有菜市场、农贸交易市场进行宣传,向群众们征集李某林团伙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历时10个多月的艰辛努力,专班民警走访询问近百人,掌握40多份证言证词,查实了李某林团伙实施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随着李某林等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一个以“血路”打开财路,非法控制荆州周边活禽交易市场的犯罪团伙正式宣告覆灭。
\来源:荆州公安、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