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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队伍强业务,抓队伍,强素质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亚洲磷都”转型发展

贵州省福泉市是全国最大的磷化工基地,拥有“亚洲磷都”美誉。福泉市党委、 *** 提出以磷化工为基础,抢抓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发展上升期,打造以磷及磷化工为“旗舰”、新能源材料为“主力舰”、节能环保为“护卫舰”的千亿级产业舰队的发展理念。在该发展理念指引下,福泉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更好服务和更优效率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 理清工作思路,找准服务经济工作重点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高质量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福泉市检察院以深化“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持续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以及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工作为重点,积极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化解涉企纠纷,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涉企案件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帮助企业解危纾困,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元服务企业工作 形成保护企业家合力,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福泉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工商联等6家单位制定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工作衔接机制,充分利用各自职责优势,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该院加强沟通,主动对接、邀请行政机关参加座谈会,共同探讨保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经验做法,有效解决检察机关在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单兵作战”问题,形成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 深化“两长”座谈,把脉制约企业发展因素。福泉市检察院通过邀请民营企业家参加“两长”座谈,认真倾听企业呼声,解答企业法律诉求,激发企业依法治企、守法经营的内生动力。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向与会企业进行法律政策、司法政策解读,提升企业家法律素养,养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推进企业合规,助力企业守法经营。福泉市检察院推出“专项融合+多元服务”双措施,将“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专项工作与企业合规建设专项工作融合开展。以个案合规工作为载体,不断深化部门业务的衔接配合,有效激发“一体化”和“一盘棋”的整体效能。该院主动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整合监管力量,织密企业合规监管防护网。针对涉案企业涉嫌罪名,结合具体案情锁定监管重点,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行个性化合规监管。 常态化走访企业,密切检企联系。福泉市检察院深入重点帮扶企业走访调研,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细了解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法律 *** 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进行座谈交流,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的决心,增强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2020年以来,该院共走访企业10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人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难题。 聚焦主责主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刑事检察方面。福泉市检察院着力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同时,努力推动涉案企业合规,该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清理“挂案”,依法适用不起诉制度,力争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民事检察方面。福泉市检察院推进涉企民事检察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工作,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多渠道征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和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权威,努力构建平等、诚信、公正、法治的市场环境。 行政检察方面。福泉市检察院深化行政检察能动监督、精准监督、系统监督理念,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重点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双平衡。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福泉市检察院依托“五长联席会”,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帮助企业更好实现绿色安全高效发展。加强检政沟通,该院及时与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柔性运用宽限整改期、轻微行为以教代罚等手段,并及时对涉案企业开展释法说理,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创新工作方式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今年以来,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出“1121”工作思路,即以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增比进位为统揽,以全员“两创(创先争优、创精出典)”为抓手,以系统学习为保障。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着力打造“福泉检察·和你一起”检察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强化政治建设。今年初,福泉市检察院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刻剖析了上一年度党建工作成效、亮点和不足,分析把握当前新形势新问题,出台党建工作计划和要点,做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 压实党员责任。福泉市检察院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确定为业务部门负责人,统揽抓好增比进位工作。该院多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列全州12个县市检察院第一方阵,多项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选树先进典型。福泉市检察院深挖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以先进带后进,推动后进变先进、先进向前进。今年以来,该院共有10余名党员获国家及省州市表彰。 加强学习培训。福泉市检察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学习“两不误”,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活动,通过业务培训、政治轮训、轮岗等形式,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

“四步走”助涉案企业实现合规经营

近年来,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坚持能动司法,探索以“四步走”方式帮助涉案企业实现合规经营。 把准案件适用条件。福泉市检察院精准把握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及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下称“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对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基本条件并自愿适用的涉案企业,积极引入第三方机制。 科学制定合规计划。福泉市检察院按照因案施策原则,对涉案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及“法治体检”,对企业问题溯源定位,联合第三方专业力量,帮助企业制定可行的管理规范,确保合规计划内容科学、指向明确。 扎实开展合规考察。福泉市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市财政局等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及时对涉案企业开展调查、评估、监督,确保第三方机制发挥作用,推动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 确保合规建设出成效。福泉市检察院以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为契机,注重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良性协作。在合规考察期结束后,针对涉案企业是否积极落实合规建设、是否有效防范风险等问题,该院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两长”座谈会等方式,将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作用发挥到最大,督促企业完成合规整改,守法合规经营。

创新工作方式引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今年以来,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提出“1121”工作思路,即以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增比进位为统揽,以全员“两创(创先争优、创精出典)”为抓手,以系统学习为保障。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发展,着力打造“福泉检察·和你一起”检察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强化政治建设。今年初,福泉市检察院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刻剖析了上一年度党建工作成效、亮点和不足,分析把握当前新形势新问题,出台党建工作计划和要点,做到党建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 压实党员责任。福泉市检察院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员确定为业务部门负责人,统揽抓好增比进位工作。该院多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列全州12个县市检察院第一方阵,多项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选树先进典型。福泉市检察院深挖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以先进带后进,推动后进变先进、先进向前进。今年以来,该院共有10余名党员获国家及省州市表彰。 加强学习培训。福泉市检察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检察业务学习“两不误”,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庭审观摩、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活动,通过业务培训、政治轮训、轮岗等形式,培养一支业务精湛的检察队伍。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实现全方位监督

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邀请10余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办案活动20余件次,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实现对检察工作的全方位监督。 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程序规范。福泉市检察院明确由常务副检察长牵头,形成由案件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指派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联系畅通、运行高效。 明确监督范围,细化监督方式。福泉市检察院制定工作细则,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流程;明确人民监督员可以通过查阅卷宗,听取案件承办人意见,向当事人了解情况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 明确反馈意见,实现监督有力。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福泉市检察院逐条分析研判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反馈给人民监督员,推动人民监督员实实在在当好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多方协作救助,传递司法温情

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始终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打造“福检温情”优质检察产品。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13件1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 内部协作,在查找线索上下功夫。福泉市检察院制定国家司法救助线索排查移送制度,由该院案管部门首次排查,业务部门二次排查,及时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线索移送控申检察部门,确保不漏案、不漏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多部门联动,在凝聚合力上下功夫。福泉市检察院会同民政局、乡村振兴局等10家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切实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整合社会资源,通过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帮扶共举,实现对司法救助对象的多元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跟踪回访,在持续关爱上下功夫。福泉市检察院扎实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司法理念,对救助对象进行常态化跟踪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帮助解决,让当事人持续感受司法温情。

立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重要职责,近年来,该院共参与化解行政争议8件,有效回应当事人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追根溯源化纠纷。福泉市检察院积极推动行政、民事纠纷一并化解,查清案件存在的关联关系,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推并举,结合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一案问题全解决。 坚持由“坐堂办案”转为“走出去”化解。福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林权纠纷行政争议案件中,与行政部门多次来到争议现场勘查取证,确定争议范围,通过释法说理促双方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争议。 坚持根据案情,制定针对性化解措施。福泉市检察院坚持对个案进行全方位分析,理清化解思路,做实做细化解工作。同时,对案件中发现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借助“益心为公”平台助力打赢生态环境保卫战

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探索,聚焦守护绿水青山,护航建设千亿级磷化园区,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福泉市聚集大量的磷化工企业,部分企业为盲目追求利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借助“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福泉市检察院发现,千亿级磷化园区内有非法堆放固体废物磷渣和污水渗漏情况,遂及时督促行政机关监督企业整改,有效治理水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该院还走访了园区内的企业,现场为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案发地召开公开听证会

“非常感谢你们,为我的事还专门大老远跑过来。以后我一定不会再种植‘ *** 烟’果果了,我还要让寨里其他群众也不要种了!”今年4月,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来到案发地召开了一场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后,当事人徐某深有感触地说。 因此前听人说用罂粟果做菜味道好,还有治疗咳嗽的功效,78岁的徐某与同村的三位老人决定在自家的土地上种植罂粟。今年3月,公安机关在开展禁种铲毒行动中发现该线索后,迅速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调查发现,徐某等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考虑到徐某等人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该院决定对徐某等人作拟不起诉处理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为了更好地落实以案释法工作,且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原因,办案检察官决定把听证会开进大山,并借此机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听证会现场,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适用法律及处理意见,并开展释法说理。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和讨论,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处理意见,检察官就种植罂粟触犯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向村民进行讲解。 “检察官现场宣讲法律知识,让我们了解种植罂粟的危害和后果,让我们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现场的一位村民说。

“一个机制”“三个平台”拉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戒线”

为有效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以“一个机制+三个平台+一个创新”的“1+3+1”工作新模式,做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校园法治宣传为抓手。福泉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辖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防性侵”“防校园欺凌”“防 *** ”等主题在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同时,相关案件也得到及时办理。 抓好“法治副校长”平台,抓实精准教育。2019年以来,福泉市检察院利用该平台狠抓校园普法工作,与学校建立联系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宣传与辅导。截至目前,该院法治副校长已开展专题讲座116次,受众9.8万余人(次)。 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平台,抓实集中教育。2018年,福泉市检察院与福泉二中联合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设立了法律常识、家庭教育、警示教育、识别 *** 等展区,引导未成年人从小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截至目前,该基地已接待3万余名中小学师生代表参观学习。 抓好“花蕾护航·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平台,抓实防性侵教育。2019年8月,福泉市检察院联合福泉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六部门,按照“一校一讲师”的标准招募志愿者,通过引入贵州财经大学“花蕾护航·女童保护”公益团队为志愿者,举办儿童防性侵专业培训。截至目前,116名志愿者讲师共开展儿童防性侵教育290余次,受教育学生1万余人(次)。 创新普法模式,扩大法治宣传面。福泉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搭建了“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检教普法微信群,以“指端普法”实现普法工作检、校、家互联通、全覆盖。该院通过制作漫画、播客、MV等形式,定期推送普法内容,帮助提升孩子们的法律意识。

检察建议督促完善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

近年来,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治理、在治理中办案,秉持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以检察之治促社会共治的理念,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结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旅馆、酒店成为未成年人被害案件主要涉案地的情况,福泉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了督促旅馆业规范经营专项活动,认真梳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 检察建议治乱象。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福泉市检察院依法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辖区内旅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情况进行依法处置。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福泉市公安局迅速对辖区内80余家旅馆、酒店开展突击巡查,组织培训,逐一签订《保护未成年人规范经营行为承诺书》,张贴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宣讲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未依法经营的旅馆责令停业整顿和罚款处罚。 检察建议“回头看”。检察建议发出后,福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回访工作,派员走访部分宾馆、酒店了解整改情况。相关经营者表示,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强制报告均已成为行业营业标准规范。通过检察建议强化责任落实,整治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福泉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以“我管”促“都管”,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拧紧未成年人成长“安全阀”,实现未成年人保护“1+ 5>6=实”的效果。

互换身份上一堂不一样的法治课

今年以来,贵州省福泉市检察院通过创建“花蕾护航·和你一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努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福泉市检察院引入了“翻转课堂(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让教师与学生互换身份)”的宣讲模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课堂上,检察官将授课的讲台交给同学们,通过提问和设置情景互动,让同学们主动将知识讲出来,再由检察官进行补充,引导同学们进一步深入思考。 “这样的法治课好有趣!好几个知识点我都记住了!希望下次还有机会来参加这样的法治课。”法治课后,一名学生说。

来源 | 《检察日报》11月29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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