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7月26日,芝罘公安对以曹某敬为首的涉黑团伙集中收网,成功破获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 *** 等多起刑事案件,抓获团伙成员3名。犯罪嫌疑人曹某敬、李某文等人自2010年以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华、陈某等多人盘踞在芝罘区幸福一带,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 2010年9月4日12时许,李某文等纠集6名男青年在黄务蔬菜批发市场内持木凳对杨某强无故殴打,致杨某强面部轻伤。
2012年12月5日0时许,曹某敬酒后在幸福某KTV消费后,因对KTV不满,纠集他人趁KTV下班无人之机,持刀棒砸碎大门玻璃、橱窗等处以及货架上的酒水等物品,损失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曹某敬伙同李某文等人在芝罘区开元路X号开设游戏厅用于 *** ,因怀疑柳某华等人在 *** 器上做手脚,2012年6月5日凌晨,曹某敬伙同李某文、李某华、陈某等人采取殴打等手段对柳某华非法拘禁长达15小时。
目前,曹某敬、李某文、李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已上网追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烟台网警提醒#目前,全国正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鼓励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若发现下列这十类黑恶违法犯罪行为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 *** 、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 *** 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110,及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网络和信件进行举报。发现有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拨打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