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禁忌,在晋南民间的通俗说法是“忌讳”。它是以民间信仰做为本质内核而派生出来,限制社会成员行动和语言的观念和作法。
一方面,他们对受尊敬的事物视为神明,不准亵渎、冒犯。另一方面又对受鄙视的事物视为不吉,不许随意接触。
在晋南正月初一忌说不吉利的话,不许父母打小孩,以免闹得不愉快。初二襄汾等地各家都争着往水缸里添水,以清晨第一个挑到水为吉利,认为可以增加财富,但忌讳到邻居家去挑水。
初一、十五一般不能看望病人,平时看病人以上午为宜。平陆一带的人讲究“七不出门,八不回家”,即阴历初七这一天不离家,在外做事的人回家要避过阴历初八。
怀孕的妇女忌吃兔肉,怕生下孩子为缺唇。出嫁的闺女不准在娘家生孩子,说这样对娘家人不利,会招致血光之灾。地处黄河岸边的平陆等县,妇女生孩子后不满4O天,不准外出,更不准坐船。
结婚迎亲的路上忌讳碰上大树、大石头、庙宇、井台等物体,如若躲避不开就用红布遮盖住,待新娘子过去后再取掉。新娘新郎举行新婚典礼时,忌穿孝服的人围观,以防“冲克”,守孝的人应自动回避。
闹洞房“三日无大小”,不分辈份长幼,都可以说笑逗乐,只是禁忌寡妇、孕妇、戴孝的人参加,不然,会使新婚夫妇日后不和睦,或遭受灾祸。结婚的当天,晚上有人听房被当做好事,忌讳无人听,无人听房,一方面说明人缘不好,另一方面视为不吉利,俗谓:“人不听鬼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