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孝义市继续强化民用散煤管理工作。9月7日,市 *** 对2018年全市范围内民用散煤流通、使用等环节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部署。通过设立优质散煤配送点,逐步建立完善乡镇、村优质煤炭供应、配送、保障和监督网络体系,促进优质民用散煤销售全覆盖和对煤炭经营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全市城乡散煤清洁、环保利用。副市长王勇出席部署会议。
会议出台了《孝义市2018年民用散煤管理工作方案》,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管控范围对象、各部门工作职责等做了明确。
根据方案,孝义市散煤使用区域管控范围分成四大类: 1.城区禁煤区包括:东至新六路、南至梧桐街、西至西外环、北至北外环,此区域禁止燃烧、销售、储存、运输煤炭。
2.洁净散煤严控区包括:城区禁煤区外东至司梧路、南至梧桐街、西至孝汾大道、北至与汾阳交界线,此区域未完成“集中供热”、“煤改气” “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社区及城中村,禁止使用硫份大于0.5%、灰份大于10%的民用散煤。
3.完成“集中供热” “煤改气” “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自工程建成投日之日起,一律不得使用散煤,并由所涉乡镇、街道组织清理现存散煤。
4.全市其他区域:禁止使用硫份大于1%、灰份大于16%的民用散煤。
《方案》明确,列入管控对象的民用散煤包括民用原煤、精煤、煤泥、中煤、型煤及其他煤制品。
会议指出,乡镇街道是民用散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监管属地范围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销售散煤的行为,9月15日前要完成禁煤区、洁净散煤控制区域内劣质生活散煤的清查、封存、处置工作,9月30日前完成配送点建设并将优质散煤配送到位。环保、煤炭、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等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环境污染监测、无照经营查处、煤炭运输车辆管控、常态化检查等工作,确保形成整治合力。煤炭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煤炭质量管理规定,承诺不销售劣质散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等行为,最终形成民用散煤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降低散煤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为改善孝义市空气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晋华 李霖
孝义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