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骗子利用“空壳”投资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短短两个月诈骗金额达80余万元。近日,振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破一起诈骗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警察同志,我们被骗了,公司没了,人跑了,我们的钱也打了水漂!”2017年11月,振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辖区30余名群众报案称:辖区某商业大厦内有一家公司,打着卖阿胶旗号,以招募投资者壮大企业为名,骗取众人钱财。接到报警后,振兴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迅速出击,立案进行侦查。经调查,该企业的丹东分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自2017年9月起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承诺每单投资7000元—9000元,3个月后获得1万元本息。可就在1个月后,这家公司便人去楼空,公司董事长李某和会计崔某 *** 逃跑,涉案资金80余万元。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丹东注册成立某某阿胶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经营范围是销售阿胶产品。公司聘请犯罪嫌疑人崔某为公司会计兼出纳,负责收转投资款,招收业务团队负责宣传拉人加入投资。公司宣称在山东有阿胶生产实体企业,且实力雄厚,产品供不应求,为扩大生产规模面向广大群众筹集资金。两个月内,该公司共收取31名投资人投资款822650元,造成直接损失816150元。所有投资款均由崔某以现金方式收取,并向投资人提供收据,签订“借款合同”。崔某将收取款项中的30余万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付给李某,其余40余万元按李某要求直接作为运营返点支付给团队,另有约6万余元作为集资项目所需花销使用,募集的80余万元资金并未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三里编辑 张建堂)
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