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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法学会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学研究的需要,中国法学会分别组成各学科和各专业、各专门研究会,负责组织相关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而能成为各研究会会长的法学家,往往是该法学学科领域的“执牛耳者”。他们深研学术,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本篇文章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认识这几位担任法学研究会会长的法学家们吧。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王利明教授。
王利明教授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在民法领域,王利明教授主要从事法学方法论、民法总论、商法理论、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司法改革等研究。他参与了改革开放以来许多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在法学教育、法治建设中作出了卓越贡献,曾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等称号,先后被评为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度法治人物”、2020CCTV“中国年度法治人物”等。
王利明教授著作等身,尽管事务繁重,但却能在学术上始终保持高产——发表论文与专著的数量第一、文章被引用的次数第一,这让许多人感到惊讶。王利明教授的学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曾撰文回答说,王利明教授学术成果高产,并无窍门可言,主要得益于他的勤奋。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也曾表示,王老师40多年如一日,极其自律。每天五六点钟起床,简单吃过早饭后,不到7点就到办公室,工作一整天后才回家。在笔耕不辍的同时,王利明教授更为人称道的是他所深怀的人文意识。他始终坚持:“我们制定法律,最终都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他积极推动人格权法独立成编,以弥补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缺陷,充分保障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保护公民基本人身权利。
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专家小组副组长,他积极参与民法典的起草,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思想和观点。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问世,也是王利明教授及民法学会的专家学者们在其中倾注心力的成果。
民法典的颁布不是终点,恰恰是中国民法现代化新阶段的起点,王利明教授在民法之路上仍然步履不停。担任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的他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不断进行法律条文释义、普法宣传工作、民事立法相关工作以及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在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上,王利明教授指出,民法学会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宣传普及力度、创新方法,保障民法典准确实施,积极参与民法典配套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在2022年的年会上,王利明教授进一步强调,当前我国已从民法典立法时代进入到民法典解释时代。民法学研究会要发挥智库功能,积极参与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要加强民法典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民法学界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贾宇会长。贾宇会长为西北政法学院的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武汉大学的法学博士,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3年出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他在学术上毫不懈怠,他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和犯罪学,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国家哲学社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司法部、陕西规划项目共14项。贾宇会长是西北地区第一位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他出生在青海贵德县,生在西部,也长在西部。作为一名法学学者,他始终将法学研究与西北地区的发展相结合。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时,贾宇力主将“西北地区的发展稳定与国家安全法律问题”作为研究方向。他带领学术团队,走遍新疆天山南北,深入民族自治乡村,和民族干部、群众打成一片。针对世界范围内严重存在的恐怖主义犯罪问题,贾宇提出了建立“反恐怖主义法学院”的主张,并亲自担任首任院长,努力推动该学院的建设。
在他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浙江检察机关办理了多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如“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贾宇会长卓越的领导力使得各项工作在他的带领下都井然有序地开展。担任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的他,注重对青年学者的帮助与培养。他反对门户之见,希望年轻的学子“不要急于认什么宗、入什么派”。
贾宇会长推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举办了首届全国“刑事治理现代化研究生论文竞赛”,创新了刑法学术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为青年学术人才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创作平台。作为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教授紧跟时代,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2年全国年会上,他指出学会要努力开展学术研究,培养高素质刑法学人才,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聚焦完善中国式现代化刑事治理方案、聚焦数字时代的刑事法治保障,回答好中国特色刑法学研究的时代命题。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李林教授。李林教授是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曾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法学系主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李林教授是著名的法理学专家,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多年来共出版论著60余部,发表论文和理论文章300余篇,提交内部研究报告160余篇。在进入西南政法大学学习之前,李林教授曾在原昆明军区陆军服役,并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荣立三等功后退伍。独特的军旅经历给了李林教授在法学上多元的思考角度,他更多地关注与思考生命的尊严和价值。在部队时,李林教授就广泛阅读《 *** 宣言》、《国家与革命》等书籍,这些经历与知识使得李林教授对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李林教授重视法治精神传播的重要性,从课堂到社会,再到 *** 、成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主讲人,李林教授一直在积极推动依法治国。他曾担任十八届四中全会专家咨询建议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专家组组长;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举行主题为“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担任主讲人。
在依法治国、法治与民主政治问题的研究上,李林教授一直参与其中,并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着一名法学学者的力量。作为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的他,在法理学研究会的学术研讨与会议中也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理念,推动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在“法理的概念”学术研讨会上,李林教授指出,“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应当紧密关注中国的法治现实。只有通过紧密关注和有效回应中国的法治现实,法理的范畴、命题才能获得生命力。在“立法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中,李林教授亦在致辞中就如何在新时期进行立法理论阐述了自己的想法,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联系实际,结合中国国情。长久以来,李林教授始终关注现实问题,潜心学术,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如2021年,李林教授获评“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的颁奖词所写:“勤思笃行,一支如椽巨笔,书写法治文明的华章!”。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郑淑娜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郑淑娜。郑淑娜会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主任、国家法室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一路走来,她的步伐行稳致远,向人们展示了当代女性法学家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郑淑娜会长多年来主要从事立法体制、法律体系、立法程序、立法技术规范等立法理论研究和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等部门法的立法研究工作。
她牵头负责立法法、两院组织法、公务员法等法律的修改和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监察法等法律的制定工作。常年从事法律制定、法律修改等实践工作,使得郑淑娜会长对于宪法实施中的实践问题有着更为深入的了解与认识,这也为郑会长在宪法学研究会中开展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视野。
在法律实务领域,她对党和国家的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常常提出建设性意见与看法。对于宪法的修改完善问题,郑淑娜会长认为:“宪法只有与时俱进才有持久生命力,但同时修改宪法应当慎之又慎。”在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审议中,郑淑娜会长亦指出:“从法治角度来讲,具有强制性的令交给非行使公共职能的人去做,要慎重考虑,严格限制条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常年参与立法相关工作的她,对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抱着审慎的态度,有着独到深刻的理解,相信宪法学研究会在郑淑娜会长的带领下能够取得崭新的突破。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马怀德教授。马怀德教授是北京大学的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也是新中国首位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方向的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法治 *** 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马怀德教授出版学术专著、合著二十余部,直接参与《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多部法律的起草工作。他曾获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霍英东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首都劳动奖章。2017年,入选CCTV“中国法治人物”。
在学术研究之外,马怀德会长还积极投身于法律实践,曾参与代理了被称为“行政诉讼第一案”的深圳贤成大厦案和国内第一起大学生起诉大学的行政诉讼案,并获得胜诉。丰富的实践经验也使其更为了解法学生未来的就业与发展。在最近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委员通道”采访中,马怀德教授回答了记者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提问,指出:“我们要怀有一颗平实之心,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就业不是终点是起点,在起点做好将收获长期受用的宝贵财富”,为广大法学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方向与指引。在马怀德教授担任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的期间,研究会打造了 “中国法治 *** 奖”“中国法治 *** 评估”“中国法治 *** 发展报告”及“法治 *** 论坛”等具有代表性和广泛影响力的重要项目,进一步提升了研究会的学术影响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此外,为了给青年学者提供更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培养和锻炼优秀的青年学者,行政法学研究会筹办了以青年学者为核心的“青年论坛”。
马怀德教授积极推动成立的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 *** 研究院和行政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中国法治 *** 奖”,目前已经成为具有全社会影响力的项目,为全国法治 *** 建设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出台提供了有益经验。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现任会长为赵旭东教授。赵旭东教授为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之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获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旭东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商法、公司法、合同法、外商投资法。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等二十余部学术著作,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他先后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中国当代法学名家”。赵旭东教授对于企业立法体系、法人制度、公司立法的调整对象等问题都有深刻独到的见解,而且在法学理论研究中,时刻不忘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在“公司法修改中的中国特色”学术研讨会的发言中,赵旭东教授指出:“中国公司治理的中国特色要面向中国国情下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中国公司治理当中的问题,提出、设计、建构中国自己的制度和规则。”作为商法学研究会的会长,他更是积极鼓励商法学学者在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电子商务法、人工智能立法等领域的制度创新、理论建树方面有所作为和大有作为。赵旭东教授担任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期间,研究会广泛、深入参与《民法典》编撰立法和宣传工作。
对于民法总则、合同编、物权编等多个章节的多个制度群如何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商合一,即形式民商合一、实质民商分立的条款设计,商法学研究会组织了多达几十次的论坛和学术研讨会,为《民法典》立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此外,赵旭东教授还推动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举办了公司法修改巡回论坛,有效动员和组织了全国商法和公司法学界踊跃参与公司法修改的立法研究,凝聚全国高校和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为公司法修改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