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6月应约而至
炎热夏天彻底来了
本来再过半个多月后
傍晚的小树林开始活跃的!
涡阳人请朋友吃饭的餐桌上
如果没有一盘焦香的“爬拉猴”
总觉得这桌饭菜
“不够硬”
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自2月24日起正式生效咱们涡阳人还能不能继续吃“爬拉猴”了呢
临市淮北林业局的工作人员
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
蝶喇猴为蝉的幼虫,属于陆生野生动物,适用于野生动物相关法律。同时,他们也在就这个问题与市农业部门进行沟通,未被农业部门认定可食用的人工驯化繁殖野生动物都不允许食用。
然后宿州的小伙伴也咨询了一波
Q:
国家禁止野生动物食用销售,金蝉还可以吃或者买卖吗?
2020-05-26 16:23:28
马上6月份,金蝉又该出了,咱宿州地区叫知了猴或者爬拉猴,现在国家禁止销售食用野生动物,不知道金蝉还能吃吗,像我们农村靠捉这个卖还有一些收入,可以交易买卖吗?现在养殖金蝉的也不少,希望有个明确答复。
A:
宿州市林业局
2020-06-01 11:45:54
接到群众反映的“国家禁止野生动物食用销售,金蝉还可以吃或者买卖吗?”问题,宿州市林业局现办理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暨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经与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处咨询:目前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昆虫纲为陆生野生动物。5月29日下午4时许,我局林政资源管理站工作人员与群众取得联系,告知了相关政策。
根据省林业局的意思
就是全省都一样
除了家畜家禽类外
所有
陆生野生动物都不能食用了
即便人工养的
也不行!也就是说涡阳今年真的要和“爬拉猴”说拜拜了
不仅仅是说拜拜这么简单哦
6月2日,省司法厅消息称,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征询意见截至6月29日。
《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以食用为目的,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涡阳人来说
去捉“爬拉猴”
也是童年不可缺少的回忆
一群小伙伴提着小桶树荫下,田地边,院子里你打着手电筒欢快的奔跑着·······
现在要对“真爱”说拜拜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