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河南人朱先生
在南宁一家雷克萨斯4S店
订购一辆LM300h七座隽雅版汽车,
被要求“加价”45万元后才提到车,
他觉得很郁闷。
在向有关部门举报后,
他收到商家对45万元款项开具的发票,
其中,
一套太阳膜的收费高达40万元!
加价款被“美化”成加装费,
一套太阳膜40万元?
朱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9月,他与南宁恒信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宁恒信公司)的肖某联系,商议购买一辆雷克萨斯LM300h七座隽雅版车辆。对方告知他,订购该款车型另需加价28万元。
2020年9月17日,朱先生支付了5万元订金,并与南宁恒信公司签订了《车辆订车协议》,车辆价格为116.6万元。
2021年1月30日,对方以“涨价”为由,再次要求朱先生加价17万元,否则无法提车。
为尽早提车,朱先生只能同意商家的“坐地起价”。
涉事的雷克萨斯南宁恒信店。南国早报记者摄
去年2月4日,朱先生交纳所有款项后提车。当时,对方并未就45万元加价款开具发票,但承诺随车赠送太阳膜、车载冰箱、漆面膜等。
朱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称4S店涉嫌加价销售,未明码标价,是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去年4月9日,他向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举报。
消费者称发票中的“畅享高清套装”为太阳膜,同样的发票有5张。受访者供图
然而,半个月后,该公司开具了45万元的发票,名为“加装费”,其中含畅享高清套装(太阳膜)40万元的项目。
朱先生认为,南宁恒信公司为规避有关部门调查,对45万元巧立名目,美其名曰“加装费”。
调查结果与举报内容相左,
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5月31日,针对朱先生的举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理由是:
南宁恒信公司已按照约定,向朱先生提供了价值44.3万元的车辆精品和0.7万元的车辆售后服务,与朱先生举报中所反映的南宁恒信公司收取45万元加装费但未对车辆做任何装饰增改的情形不符。
去年7月26日,朱先生向南宁市 *** 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并提交了畅享高清套装(即太阳膜实际销售价格为1.38万元/套)的新证据。
今年4月13日,南宁市 *** 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称↓
经查,朱先生是先增购了45万元的车辆精品、车辆换新服务和车辆注册登记服务,才与恒信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购买了案涉车辆,且对所购车辆、增购的车辆精品及服务签字认可,车辆精品亦全部安装,不存在朱先生举报所称的事实,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无不当。
朱先生提交的新证据,在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时并未提出,而是在复议过程中提出,因此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今年5月上旬,朱先生将有关部门告上法院。6月21日,该案在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同款太阳膜价格最高1.68万元/套,
多地购车4S店均要加价
6月22日,在南宁恒信公司,一名销售人员表示,购车一般可赠送相应的太阳膜,价格最高为1.68万元/套。45万元究竟是加价款还是加装费?6月23日,南宁恒信雷克萨斯4S店总经理张先生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有关部门调查为准。购买雷克萨斯LM300h是否需要加价?记者咨询了南宁的3家雷克萨斯4S店,销售员均表示该款车须加价或选配其他商品。记者随后咨询国内多家4S店,销售人员称,需加价购车,幅度在30万元至55万元之间不等。
行业协会称不主张加价销售,
律师提醒消费者注意合同条款
广西汽车流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不主张各个企业对热销车型加价销售,但商家有买卖自由,协会不干预各经销店的正常营销。
广西消委会消费 *** 律师志愿者郭建强表示,4S店的加价或搭售要求,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实质是未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了我国《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他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要全面了解车辆及各种配套商务政策,对购车合同条款做详细阅读,避免产生误会。
来源 |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