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对
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
上海新世纪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两家公司因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分别被处以200万元和80万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
文峰宣传资料中
不仅有大量诸如
"华佗、李时珍都解决不了的
皮肤和身体问题
浩哥都能调理好"
等虚假内容
还有大量封建迷信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
文峰在上海拥有127家门店
虚假宣传行为持续近6年
且近2年因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已受到3次行政处罚,但仍未吸取教训
因此监管部门此次予以从重处罚
处罚决定书
“华佗、李时珍都解决不了的皮肤和身体问题,浩哥都能调理好”“运用文峰创始人陈浩先生创造发明的‘ *** ’美容技术……将淤积在人体五官六腑的各种邪气、垃圾、毒素排泄出体外……”等。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发布违法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持续近6年,且近2年因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已受到3次行政处罚,但仍未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应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给予从重处罚。
只是,有多少消费者被骗
他们的权益现在该如何保障?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引导员工使用有关营销话术向消费者推销商品和服务,对消费者的身心状态进行心理暗示,对商品和服务的治疗功效给予毫无根据的承诺,最终诱导消费者消费,并使得众多消费者陷入难以举证的 *** 困境。
当事人的的宣传内容含有大量封建迷信及疾病治疗功效用语,违背社会一般认知及公认的科学规律,行为构成虚假宣传以及发布违法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引起大量社会负面评价,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持续近6年,且近2年因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已受到3次行政处罚,但仍未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合法经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认定其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给予从重处罚。
记者:吴海平
部分信息来源:话匣子(胡旻珏)
来源: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