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2月23日下午,戚先生来到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深圳路派出所,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尽显警威 人民公安情系百姓”的锦旗赠送给民警谷文,感谢民警破获网络诈骗案,帮忙挽回了4.5万元的经济损失。
日前,市民戚先生报警称,在网上花了4.55万元买珠宝,对方却不发货,还将其拉黑。民警了解到,去年12月,戚先生在浏览某二手购物平台时,看中了一款钻戒,遂通过微信和卖家汪某交流。汪某称这款钻戒原价13万元,有购物发票、珠宝鉴定证书,现在只要4.5万元,并承诺当天下午就能发货。戚先生随即将4.5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刘某的银行账户。之后,汪某一直以“疫情防控”“钻戒在朋友处”“快递暂时不收件”等借口多次推迟发货,最终还将戚先生拉黑,戚先生这才发现被骗了。
民警谷文通过研判微信记录、银行转账等数据,确定汪某、刘某在安徽省六安市,并赶赴六安市成功抓获汪某。原来,汪某根本没有钻戒,看到朋友圈中有人做珠宝生意,便“盗”了图放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伺机骗取他人钱款。汪某是失信人员,无法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就请朋友刘某帮忙,借用他的银行卡来收取骗来的钱。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感到很后悔,不应该将个人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一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自己也受到牵连,一定会吸取这个教训。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购物的常用方式,各类购物平台上凭借便宜实惠的价格、送货上门的物流服务,以及“限时折扣”等标语吸引着众多消费者的目光,但“线上”交易有可能隐藏着网络诈骗“陷阱”。网购需谨慎,一定要选择正规购物平台,转账汇款请核实相关信息是否准确,切勿绕过第三方平台监管直接转账交易。
每一个人都要管好个人的银行卡,不要向他人出借、出售、出租银行卡,防止被用于逃避债务、套取现金、电信网络诈骗等不法用途,即使持卡人对此不知情也会因此受到征信等方面的牵连,若明知非法用途仍提供银行账户,则会构成帮助或共同犯罪触犯相关法律,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来源:淮安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