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1913年,枣庄中兴煤矿公司一号大井正式建成投产。一号大井也称南大井,坐落在枣庄煤矿最厚的煤层上,煤厚30米,井深198.89米,井壁由青石料砌筑,井口钢结构井架高28米,号称是使用机器采煤的新式大井。
但由于资金短缺,一号大井实际是由原土井扩建而成,工程质量低劣,安全设施较差。开滦煤矿测绘技术人员陈惟士向公司协理戴绪万提交的矿情报告书中说:“自新式大井投产以后,表面规模日渐宏大,内中缺点尚多,管理不得其法”“该矿一道行以上之煤,大半由小井以土法取出,所余者不及半数,其隙处积水必多,势须按照详图,预为防备,方可采取。缘大井之工作图,尺数不尽可靠,而无深数度数。原小井草图,乃用铅笔随便记载者,尚未用测量器考校方向、度数、深数均付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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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惟士的报告明确指出南大井下积水较多、情况复杂,必须预为防备。然而,他的报告并没有引起中兴公司高层的警惕,加之新聘任的德国总矿师高夫曼原系五金矿师,没有煤矿开采经验,这也为后来的矿难事故埋下了隐患。
1915年2月1日早晨5点多,700多名煤矿工人像往常一样到南大井下进行采煤作业。
忽然,在北石门处工作的工人发现煤壁上有水珠渗出,便向矿上进行了报告。矿师高夫曼察看后并没在意,只是命人在渗水处修筑两道防水闸门以防不测。其实,昨天夜班的工人已经发现有水从正面顶上流出并报告了高夫曼,但高尔曼并未理会,仍命矿工继续作业。
早晨6点左右,伴随着雷鸣一样的巨响,掘进面突然透水,井下的积水混合着瓦斯喷涌而出。瓦斯触及大巷内的灯光轰然爆炸,引发熊熊大火,巷道内浓烟滚滚,井口几乎被井下的煤未和杂物堵塞,水泵被淹,工人乘坐的罐笼难以升降。正在井下作业的673名工人,仅有12人侥幸逃生,其余全被阻隔在井下。
南大井突发透水事故后,一千多名矿工家属哭喊着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他们围着井架放声大哭,伴随着寒冬腊月呼啸的北风,井架周围一片悲凉凄惨的景象。此时,闻讯而至的总矿师高夫曼也惊惶失措,没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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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中兴煤矿的董事长周学渊和总经理张莲芬都在北京,此次突发矿难由公司协理戴绪万负责处理。
为防止矿工家属发生骚乱,他立即请峄县知县派出驻军前来维持秩序。由于没有井下救援设备,也无法得知井下情况,只能等井口大火熄灭后再组织救援。
第二天清晨,火势减弱并逐渐熄灭后,矿上的工人纷纷赶来参加救援。但由于无法确定井下通风与否,谁也不敢冒然下井。这时,有人提议,用两只公鸡放在筐内,投到井下测验煤气。大家一听认为此法可行,戴绪万便命人找来两只大公鸡,用绳子系住投入井下。大约两个小时后,见公鸡安然无恙地提出井口,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可是,乘载工人的罐笼在事故中损坏,无法升降,而修复罐笼至少还需要一天的时间。被埋在井下的矿工家属听后更加牵挂亲人,现场哭声一片。
矿难发生后的第三天,矿上派人到大井修理罐笼时,忽然听到井下传来微弱的呼救声,便立即报告了公司协理戴绪万。在戴绪万的主持下, 经过一天多的时间,才将塞满煤沫、石块、木棒、铁车的大巷挖开一通道,救出202名幸免于难的矿工。
两周以后,井下余火才全部熄灭,直到5月才将积水排干,共清理出遇难矿工遗体499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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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峄县知县的协调周旋下,中兴煤矿公司给每名遇难矿工“当众按名发给京钱二百千文。其经救出者,每人发给一百千文。已经起出的尸体,也由家属认领棺殓埋葬”。中兴公司为平息处理此次矿难事故各项耗资达100多万元,
然而,对此次特大矿难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德国矿师高夫曼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不久,他就离开中兴公司去了檀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