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这是大连海事局北良港海事处执法人员8月4日对“华X9”轮实施现场检查的电子清单。船旗国监督检查和船员履职活动检查两项任务一次完成。检查的内容清晰明了,发现的问题当场监督船长整改,完成整个检查用时不到30分钟。
(↑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清单)
“海事老师上船以后,直接告诉我他们要开展两个检查,还跟我大概讲了检查内容。发现了一个服务簿的问题,不严重,让我马上整改。海事老师很快就完成检查下船了。检查的时间比以前少了,还指出我工作上的不足,感谢海事老师”,近几年常来北良港装货的“华X9”轮船长刘某笑着说。
(↑执法人员跟船员讨论安全问题)
具体问题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辽宁海事局通过查阅案卷、调研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在行政检查中存在选择性执法顽疾,具体表现为:对条件相似的检查对象,所实施的行政检查项目不同;不同检查人员实施同一行政检查项目,所检查的内容随意性、差异性很大;实施同样的检查内容,具体检查到什么程度又有过大的弹性空间。对此,辽宁海事局强化对《辽宁海事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实施监督,升级与之配套的辽宁海事局现场监管任务集约化管理系统,更加严格规范海事行政检查裁量权力。通过不断强化对行政检查裁量权的制度控制和程序控制,提升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行政检查中的执法顽疾梳理)
整治措施
一、辽宁海事局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裁量控制体系
一是规范行政检查项目。以《海事权责清单》所列项目为基础,系统梳理行政许可、备案、报告等行政检查事项共计64项。按照“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对64项行政检查事项所涉及的检查项目进行梳理,对可以合并的检查项目予以合并,将行政检查项目限定为27个。
二是规范行政检查内容。以部海事局颁布的两个“履职标准”为基础,梳理检查内容;对两个“履职标准”中没有明确内容的检查项目,先参照《执法业务流程》《双随机抽查细则》后参照《海事权责清单》,补充检查内容;结合部海事局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完善行政检查内容。限定可实施检查内容,总计236条。
三是规范两级裁量。第一级裁量控制“如何查”。即按照行政检查项目相关风险大小,限定行政检查行为介入度。将行政检查按介入程度从低到高,分为现场巡视、现场监督和现场检查。第二级裁量控制“查什么”“查到什么程度”。即依据事故、险情等数据分析结果,确定全局性“高风险”的“必查”内容79条,精准缩减检查范围。
(↑《基准》中行政检查内容梳理)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巡视”)
二、辽宁海事局严格控制行政检查活动实施过程。
一是控制“必查”内容调整。建立直属局、分支局、基层执法机构三级“必查”内容的设定及调整机制。下级执法机构在上级设定必查内容的基础上,可结合辖区实际,经必要性审查后增设“必查”内容。报上级法制部门备案后,通过辽宁海事局现场监管任务集约化管理系统调整实施。
二是控制行政检查任务派发。基层海事执法机构必须每天通过交接班会等形式,依据行政检查的指标要求,结合辖区风险分析报告,按照设定的顺序,选定检查对象。行政检查任务经基层执法机构当班负责人核准后,由各海巡执法大队按“双随机”抽查要求,分配给符合执法资质要求的执法人员执行。
三是控制检查全过程记录。机构负责人、海巡执法大队负责人、执法人员按照“一条船、一张清单、一次查”的原则,在辽宁海事局现场监管任务集约化管理系统中完成所有行政检查任务的生成、核准、派发、执行记录和结果审核全过程。检查结果由微信推送行政相对人,形成闭环管理。
(↑系统中限定“必查”内容)
整治成效
裁量控制更加严格,执法人员工作起来也更加有的放矢。大连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周某说:”以前,领导让我和同事一起去辖区巡视,我们就开上执法车,把辖区走一圈。具体要巡视什么,我们只知道一个大概。要是有船舶未报告、违法排放污染物等明显问题才开展检查,其它检查项目的开展就凭经验、凭耐心了。《基准》实施后,巡视这一最平常的行政执法活动,有了准确明显的规范可循。《基准》明确了巡视中要看的9个方面内容,其中的3方面内容是必查项。系统通过微信把检查单送到了我的手机上,我可以对照着上面的9方面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检查过程的记录更加便捷,哪个时间在哪个地点检查了什么内容,无论有没有发现问题,都可以在检查单中语音转文字进行记录。现在,我对自己的履职行为更放心了”。
(↑执法人员实施登轮“现场检查”)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辽宁海事局面向辖区船舶共实施行政检查2745项,在严格落实《辽宁海事局行政检查裁量基准》的要求下,合并执行行政检查任务1477次,检查任务数最高下降85.8%,辖区单船平均检查用时亦下降39.1%,从迎检次数和迎检时间两方面,大幅度减轻了行政相对人负担。同期,辽宁海事局民意代表会谈和投诉举报平台均未接到与行政检查相关的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