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文化水平不高,鉴赏能力也没有 但是《兄弟》这个书,真的爱看! 我高中开始看,一开始是男同学觉得处美人大赛有趣,专门把那一段挑出来翻给我看,当时也是,年纪小,还比较污,就,很喜欢看,后来又挑了几页看,最后就从头到尾,看了好几遍 宋钢和李光头之间的兄弟情真的感人 我永远爱李光头 李光头是一个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英雄 他长得不帅,听到李光头这个名字,我第一反应是一个锃光瓦亮的油腻光头,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成为我的男神哈哈哈哈哈 李光头是个有胆魄的人,第一次搞纺织厂失败了,但是还是敢从头再来,抓住时机靠卖废品成富翁。 李兰死前去给宋凡平扫墓,他用各种方法让他妈舒舒服服地去扫墓 对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来说,真的是很有能力了。李光头是一个孝子。 当他变成富翁,知道宋钢没钱,跟他说,就让他来做副总裁,想上班就上班,不上就不上,钱照给,没有原因,你是我兄弟,我们有一件衣服就一起穿,有一碗饭就一起吃。李光头绝对是可以担得起有情有义的了。 宋钢不肯收他的钱,他心想不能耽误宋钢治病,偷偷把钱塞给了林红,就是考虑到要给兄弟面子,维护宋钢的自尊心,真的超级贴心。我要是宋钢我就不要林红去和李光头做一对幸福快乐的gaygay了,和李光头结婚肯定很快乐啊,他好有趣,更重要,有钱! 李光头也不是完美的,他爹死的早,从小缺父爱,父亲又是在那种情况下死的,从小受人非议,他妈李兰一个成人都受不住,更何况一个孩子。没几岁的时候,看见了宋凡平的尸体,一个,糊满了苍蝇的尸体,鼻青脸肿,散发恶臭,唯一能认出的特征是那双塑料拖鞋。还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他妈死了,双亲俱亡,他是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孤儿了。还好他有宋钢,情窦初开的时候,爱上了林红,我们林姐,全镇男人的梦中情人,仙女一样的人物,看不上李光头,癞蛤蟆。这就算了,但是!她!居!然!和!宋!钢!结!婚!了!一夜之间,我们小李居然受到了兄弟和女神的双双背叛!double kill!怎一个惨字了得 创业失败,但是最后还是成为了富翁,赢得了金钱,也买到了林红的爱情,可惜宋钢也知道了一切,受到了来自兄弟和老婆的双重背叛,受不住,卧轨自杀。wuli光头哥哥,失去了引以为傲的x能力,失去了在这个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他李光头有那么多钱有个P用!他李光头又是一个孤儿了 就光说李光头这个形象的塑造,我还能再把《兄弟》看个十来遍。 余华在这本书里塑造的人,真好。 这本书里,有很多的意难平。李光头有了很多很多钱,他有了社会地位,受人尊敬,他成了刘镇的超级富翁,成了人生赢家,但是他失去了他最重要的亲人,他最亲近的兄弟宋钢。宋凡平,本来是最有潜力的人,他正直,善良,能屈能伸,平和,体贴,他是最好的丈夫,最好的父亲,可惜他生在了一个错误的年代,那个地/主的身份,没有给他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却给他造成了杀身之祸。被人用棍子捅穿腹部的时候,谁会去想,这个男人只是想去赴约接他的新婚妻子。那个爬满苍蝇的尸体,谁能想到那是篮球场上会灌篮的最耀眼的宋凡平。那一段我真的哭了。家里没钱,只能买最便宜的棺材,他太高了,只能把他的腿打断再放进去棺材里。他得到了一个真心相爱的妻子,可是他们没有安稳地活到白头,宋凡平那么一个乐观的男人,如果熬过了wg肯定会有大作为,可是他没有。 情节的一些设置也很有意思。 1.年轻的时候,宋钢和林红结婚了,李光头最信任的兄弟和最爱的女人背叛了他,十几年后,对于宋钢来说,他最信任的兄弟和最爱的女人也背叛了他。 2.宋凡平尸骨不全,碎了,宋钢也是。 3.处美人大赛的冠军不是处女,孩子都两岁了。 4.宋钢为了不拖累林红,出卖尊严去卖丰胸产品,为了这个受苦,可是他本可不必,李光头给林红偷偷塞钱了,他有钱治病 有钱生活。 5.有一次林红不知道说什么话了,宋钢惊讶,woc你这话怎么和李光头说的一毛一样。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后来他们果然搞在了一起。 6.林红和宋钢是真心相爱的。可是没有敌过金钱。林红不爱李光头,可也因为他的钱,他的x能力,如果没有宋钢卧轨自杀那件事情,她可能会爱上李光头 7.李光头自己立flag,他跟林红说过了这一夜,我就要把你还给宋钢了,好,这一夜过后,宋钢死了。 我最喜欢的是两个片段,一个是宋凡平的死亡,一个是宋钢的死亡 宋凡平的死亡很热闹,中午,闹市区,多人殴打致死,周围还有很多围观者,还有很多苍蝇飞到他的身上。看这一段,看到两个孩子不敢确认是不是自己的爸爸,到处问人说这是不是我爸爸,人家觉得他沙雕,自己爸爸都认不出来了。可是我真的心疼,我哭了,不由自主地哭得很难过。 宋钢,寂寞地死去了,在死前,他的心已经死了,他其实还有一点点对人世的留恋,但这是建立在他决定去死的基础上的。我们很悲哀的发现,在旧社会,宋钢就是被欺压的底层人民典范,他活了几十年,却从没有一次真真正正地逛过街。他的生活那么的贫困,他的心灵还要遭受更大的折磨。那个安静的深夜里,他躺在冰凉的铁轨上,心灰意冷他的兄弟和妻子躺在大床上,做着背叛他的事情。最后他带着微笑离开了,他看见一只白色的海鸟飞翔在盛开的万花里。过了一会儿,他的身体和这深夜一样冰冷了。 这两段死亡,余华都是以极其平静甚至可以说是冷漠的笔调来叙述。 可是,我艹,我心好痛。宋钢那段,乍看没感觉 ,越想越心酸,越想越难过,宋钢,好惨一男的 我。。真的觉得《兄弟》很好看,我很喜欢 它不是低俗小说,它只是在以戏谑的笔调写一个又一个的惨剧,余华是魔鬼 szd 真情实感fan李钢cp是会不得好死的。 但是最后一句 从此我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 真的让人哭了 李光头一直都没变 因为这个书是两三年前看的,写这个回答的时候也没翻书看,真的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小说啦,因为这本书相继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鲜血梅花》《细雨中的呼喊》《黄昏里的男孩》等书,真的好爱余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