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在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6种:汇款、托收、信用证、汇票、本票、支票。
一、汇款
汇款,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交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汇款业务中,当事人共有四个:汇款人、收款人或者受益人、汇出行、汇入行。
汇款人在办理汇款时,需要向所在的银行提交汇款申请书,以及证明汇款用途的证明文件、收款人的相关信息、收款银行的相关信息。汇款行在接收到汇款人的指令并核查合格后,按照汇款指示进行汇款。
汇款可分为预付款以及货到付款,属于商业信用。
二、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者商业单据或者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在托收业务中,涉及到的当事人,主要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贸易项下的托收业务,主要流程是:
委托人即出口方,与进口方约定以托收方式结算后,在货物发运后,持发货单据到银行,填写托收业务申请书,托收行受理后,将货运单据及汇票寄往国外代收行,也就是进口方所在的银行。
代收行收到单据后,在达到相应的条件时(例如:进口方必须用钱赎单)将单据提交给进口方,也就是付款人,付款人付出了货款,收到了货运单据,从而可以凭提单提货。
三、信用证
货物贸易项下,经常使用的信用证为跟单信用证。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即: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即期或在一个可以确定的将业日期承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不同于汇款和托收方式,信用证方式属于银行信用。是有银行参与到结算环节中的。主要流程如下:
进出口双方买卖合同约定以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进口方向其所在银行提交开证申请,进口方所在银行根据双方约定,开立信用证。并通过SWIFT系统传送给出口方所在的银行。
出口方所在的银行在收到信用证以后,及时把信用证通知给出口商,由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约定备货、组织装船,并拿到货运单据。之后将货运单据提交所在银行,由所在银行为其交单议付。
出口商所在的银行收到单据以后,在审核通过后,将单据寄往进口商所在银行,要求付款。
进口商所在银行在收到单据后,如果审核无误,在收到进口商交付的货款后,将货运单据提交给进口商。同时将货款通过SWIFT系统划转到出口商所在银行。
四、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本票和支票,都属于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业务。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仅用于债权债务的清偿和结算的凭证。
也就是由出票人在票据上签名,无条件地约定由自己或者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如果约定是由出票人本人付款,它就是本票;如果约定由另一人付款,就是汇票或者支票。
汇票、本票和支票都是非现金类结算工具,能够代替货币使用。
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是没有限定的任何人,相当于委托书;而支票的出票人是银行的客户,付款人是客户所在的开户银行,支票属于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