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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醉酒领导,萍乡严打

6月8日,一份江西省萍乡市纪委《关于易燕萍等人违规吃喝问题的通报》(下称《通报》)在网络流传。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萍乡市当地人士处获悉,该文件属实。

落款时间为2022年6月2日,由萍乡市纪委发布的《通报》称,近日,市纪委市监委严肃查处了安源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易燕萍等人违规吃喝问题。

《通报》称,2021年11月12日,安源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易燕萍以“私人请客”为由,邀请区政协主席刘少云,区人大副主任陈水香、冯征宇,区政协副主席赖松萍、吴建春、邱怀玉,区人大二级调研员唐志杰,区政协二级调研员文汉萍,安源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副主任梁志田,在某企业内部接待场所聚餐,席间饮用高档白酒,并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5808元由企业老板承担。餐后,邱怀玉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2021年12月1日,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邱怀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6月2日,萍乡市纪委对易燕萍等人违规吃喝问题作出通报。图片来源/知情人士提供

记者注意到,萍乡当地于2022年2月14日对邱怀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时隔近4个月后的6月2日,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聚餐组织者及成员进行了处理:易燕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转任职级;刘少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陈水香、冯征宇、赖松萍、吴建春、唐志杰、文汉萍、梁志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在《通报》中称,易燕萍等人出入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吃喝,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企业老板承担,是典型的“不吃公款吃老板”的违纪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与纠“ *** ”树新风的要求背道而驰、格格不入,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败坏党风政风,带坏社会风气。

公开资料显示,1964年出生的易燕萍系萍乡市芦溪县人,退伍后进入萍乡市 *** 驻南昌市 *** 办事处工作,担任萍乡市安源区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主任8年后,担任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萍乡市安源区白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9月,易燕萍被任命为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2021年1月,易燕萍被选举为安源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2021年9月26日,萍乡市安源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易燕萍当选为萍乡市安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据萍乡市当地人士称,目前,关于易燕萍等人事去向,暂无明确说法。

上游新闻记者 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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