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我写了那么多案子最主要的目的并非为了吓唬大家让大家躲进被窝这个结界里,而是为了告诉大家即使我们这个时代也有很多光明照不到的角落,越是有甜美鸟儿歌唱的地方就越是有毒蛇的嘶嘶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是永远的金句。还有,越是鬼魅魍魉横行的地方越能见识到文明。
青少年犯罪是各个国家广泛存在和广泛讨论的问题。究竟青少年犯罪该不该从轻处罚?犯罪的青少年能不能挽救?
很多时候面对这类案件,我们都会因为自己无能为力而愤怒。
秀茂坪烧尸案就是典型的青少年团伙犯罪。
在香港“童党”指那些不爱家长的管教,反学校教育,崇尚权力、利益、语言或武力,至于所作所为是非法或合法,并不关心和认识的青少年。十大奇案中的宝马山双尸案和秀茂坪烧尸案就是“童党所为”。这两个案件之所以被列入香港十大奇案不仅仅因为凶手的残忍和冷血,更因为这两个案件引发了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大家上学是否留意到,自己身边有这么一群男男女女,他们对课堂上家庭里的东西都没有兴趣,离经叛道,崇尚江湖道义,崇尚用武力或暴力解决问题,在他们观念里,他们那一套很酷,而社会主流那一套则古板,过时。
1997年5月14日晚上,当时年仅16岁陆志伟(阿鸡),成为一群为数14人的“童党"虐打的对象,势孤力弱的他,被带到秀茂坪邨某座第1508室(陈木清居所)内,陆志伟求助无援的情况下只只能被众人殴打、虐待。阿鸡被打倒跌倒在地上,他们仍不停手,他们一面虐打阿鸡,一面向他提问,回答稍一迟疑,就用自制的双截棍及金属皮扣鞭打他。其后他们更捉着阿鸡双脚,将其倒吊,一下接一下地将其头部撞向地面。
他们模仿漫画书执行家法的方式,一面念诗,一面用刻着自己名字的铁棍虐打他。阿鸡终于不支倒地身亡。
这班童党见阿鸡已死,就用煤油及硫酸烧尸,并把烧剩的尸骸弃置在垃圾站(毁尸灭迹)。
塘川山下人
涉案的凶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齿冷的是他们犯案时都不足十八岁!事发前,住在秀茂坪的轻度弱智男子陈木清被这帮童党欺负,事后他们怀疑是陆志伟怂恿陈木清报警,因而向陆志伟下毒手。
事发后,被童党欺负的陈木清向警方报案并作为该案件的目击证人。“童党”惹出人命案,自然非同小可,警方经调查后先后把涉案的14名少年拘捕。并以谋杀、严重伤人及非法处理尸体罪名起诉该犯罪团伙。
塘川山下人
经过约一年的审讯,案件在1999年1月审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转为污点证人,协助警方破案。最终六名主犯被判谋杀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处终身监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诉要求推翻定罪,结果第三被告麦家豪成功由谋杀罪改判为严重伤人罪,由入狱二十六年改为入狱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终生监禁的少年,就由王见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
正因为如此残忍如此冷血的行为出自未成年人之手才更令人齿冷。如同一个未成熟的恶魔,它的恶已经正在生长发芽,待日后一场雨就破土而出。很多时候,很多未成年的被告并不似我们想象的那样误入歧途可以救赎,而是他们一开始就走了错误的路,价值观是非观已经完全扭曲。在一些未成年的罪犯身上,人性扭曲一面被放到最大,同类的苦不能让他们心生怜悯反而让他们心生 *** 。
负责审理此案件的法官王见秋在判刑时曾经形容这宗“童党虐”杀案为一桩令人震惊的罪行。并指该班童党所做的行为,简直是恶毒、无人性、极端残忍和暴力。他又指此案件的首脑傅显进亳无怜悯之心、无药可救,是一名危险的年青人。更令人愤慨的是,另一名被判谋杀罪名成立的共犯黄金宝,在入狱前曾经表示,陆志伟的死是他预料之外,因为以往陈木清被众人虐打,都能命存(死里逃生),他在被判刑前在狱中向人表示,他们仍只当玩了一场 *** 的游戏而已。
王见秋又强调,文明社会绝不容许这种残暴罪行发生,因此要向被告判以具阻吓性的刑罚。而这班年青人,亦为他们的罪行负上沉重的代价。
光阴荏苒,现在已经2023年,这桩案件大部分服刑者已出狱,他们也许可以悔过自新,死者却无法再来一次。
编辑:碎骨头是下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