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这场诈骗案背后,他们还需要更多时间“填平”投资失败的“坑”。
文|云酒头条商业组
曾号称“一年赚一千万”“超越阿里巴巴”的江苏联宝集资诈骗案策划者欧年宝,被宣判已近一年时间。
这个曾用3年多向7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157亿元,导致近6万人损失59亿元的特大诈骗案,与一家酒企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几位被骗的投资人的描述中,才清晰可见。
江苏蓝之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之蓝酒业)独特的订单销售模式,成了这一团伙进行非法集资、欺骗消费者的“创新幌子”。
“我们买的不是酒,是订单”
订单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一出现就争议不断。
有人说这是用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变革,也有人表示这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欺骗消费者。
日前,云酒头条(微信号:云酒头条)联系到几位当年购买“江苏联宝订单创意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宝)”消费订单的投资者。
▲“联宝”公司(图源网络)
“我们五六个人大约购买了联宝公司200份左右的订单,每单1.5万元,共计300万元左右,订单2017年到期后,联宝就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兑付本息,也找不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我们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吴佩(化名)和朋友合伙投资联宝订单产品后,钱打了水漂。他表示,这几百万元对于联宝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联宝在上海、杭州、苏州等南方大部分城市都有分公司,受骗人数和资金更多。
和吴佩他们遭遇一样的订单经济投资者有个显著特性——不是朋友,就是亲戚。
镇江的季清清(化名)展示了他和亲戚们当时购买联宝订单时在银行打款的凭条及收据等一些文字资料。
据季清清统计,他自己买了16单、父亲买了34单、叔父买了50单、姑母买了54单……
“我们家刚开始是我叔父买了一部分,当时基本上是按月返息,后来我爸爸也买了一部分,返息基本还正常。我在我爷爷的影响下贷款15万元加上自有资金购买了15单,公司赠送一单共计16单。”
然而,让季清清始料未及的是,她仅仅领了3个月的返利,联宝就停止了每单每月1500元的返利。
“联宝当时给我们的解释是消费订单要转成资产订单,由原来的每单每月返1500元变成返400元。”季清清认为即使当时要退钱,也已经太晚了。
按照400元标准,她又领了3个月的返利。此时联宝再次停止返利,称要配合国家打击非法金融机构的大形势,整顿过后再说。
自此之后,联宝既不返利,也不见人,众人才彻底清醒,几百万都搭进去了,钱要不回来了。
吴佩、季清清和很多受害投资者们曾寄希望于把订单变现为酒,以此挽回一些损失,然而却被告知“你们买的不是酒,是订单。”
消费订单捆绑蓝之蓝酒
“他们只卖订单,不卖产品。”季清清介绍了当时联宝所谓的全新商业模式——订单模式。联宝向投资者们提供的,是一种全新的理财产品。
“1.5万元即可以三折优惠价购买宝缘(联宝前身)公司4.5万元的商品订单,消费者可选择4.5万元的商品,也可选择与公司合作。这个时候,就面临三个选择:
一是一次性拿走3份订单的货,即价值4.5万元的产品,则此次交易结束;
二是将一部分或全部订单留在订单平台,这样每个月每份订单可以享受平台返还的400元利润,利润分16个月返完;
三是帮助订单平台销售订单,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
而参与这一模式的前提,是投资者作为会员,必须循环消费,再做市场拉新人。
尽管这个模式一开始就备受金融业内人士质疑,但因其投资回报率惊人,季清清、吴佩等人还是和大批投资者一样趋之若鹜。
那么,这与蓝之蓝酒业又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联宝订单经济主要以“蓝之蓝”酒为营销载体。前述订单里4.5万元商品就是“蓝之蓝酒”。
据季清清介绍,可以从联宝拿走1.5万元的蓝之蓝酒,余下的3万元商品放在公司的商务平台上销售,联宝收取6000元的运营费用,余下的2.4万货款,联宝分16个月返现,每月返投资款的10%,16个月返完2.4万。
“当时,蓝之蓝酒基本在200-300元一瓶,最高的一款产品,价格在2000元。”吴佩说,合同里却没写酒的价格,他们了解到,蓝之蓝酒为江苏蓝之蓝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与该企业同在一处的还有江苏苏典酒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典酒业)。
云酒头条(微信号:云酒头条)从当地经销商处了解到,当年这两家酒厂在当地并不知名,产品在市场上也几乎难觅踪影,基本都通过联宝的订单模式消化。
当时,这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为丁保军,而联宝诈骗案的“核心人物”欧年宝,便是蓝之蓝酒业的总经理。
企业注册地查询显示,这两家酒企注册地同为洋河镇工业园118号——苏典酒业实际上就是蓝之蓝酒业的前身。
欧年宝以酒为幌子,非法集资的起点,可以回溯到2007年。
当时,苏典酒业因经营不善,几乎陷入困境,产品积压,负债累累。欧年宝此时加入苏典酒业担任总经理,接手“蓝之蓝”白酒的销售任务。
他利用“订单经济模式”,帮助蓝之蓝酒很快消化掉库存,使之起死回生。
从这件事起,欧年宝与丁保军就联系在了一起。
▲欧年宝(左)与丁保军(右)
2012年,丁保军成立另一家公司——蓝之蓝酒业时,欧年宝成为其股东之一。
据了解,蓝之蓝酒业的股东除了欧年宝和丁保军,还有丁保学和夏广丁。不过,在股东出资信息一栏里,只有丁保军认缴3359.88万元,实缴1343.95万元,其他人并无具体出资信息。
二人合作两年后,欧年宝于2014年5月成立一家公司——扬州宝缘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宝缘),专门以“订单经济模式”运作市场。
▲扬州宝缘公司(图源网络)
那时,欧年宝的扬州宝缘与丁保军的苏典酒业是名义上的合作关系。欧年宝同样采用“订单经济模式”销售苏典酒业的蓝之蓝酒,“订单经济模式”也正是那时候在扬州出现。
有资料显示,早在2016年,扬州宝缘就曾因销售假冒伪劣酒,受到江都工商部门处罚72.1万元。
2016年,苏酒集团也以侵犯外观专利权为由将蓝之蓝酒业和苏典酒业告上了法庭,最终被强制执行50多万元。
同时,苏典酒业与蓝之蓝酒业还因为没有正常进行年度申报被工商机关多次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假如多一点了解……”
“但没有假如”
季清清回想起来当时被“套牢”的经历时表示,当时应该找个做酒的朋友,多了解一点。现在看来,蓝之蓝酒业和联宝订单,其本身就存在问题——蓝之蓝酒质量低劣,并且价格虚高,根本无法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但当时还是被收益蒙蔽了双眼”。
吴佩提供了一份当时蓝之蓝酒的奖金制度,收益确实客观:
1.每单售价2300元,但前期公司可每单拨付贷款2000元,会员自己缴纳300元(附贷款利息每月20元)即可购买。由动态奖金及商城每月分红扣除,随着市场发展贷款额度有可能适度调整。
2.报单会员可享受蓝之蓝如意酒一箱/阿胶/家纺四件套或康美来产品,四种任选一种等值产品。
3.直推奖:直推一单200元。
4.对碰奖:1:1对碰200元。
5.领导奖: 收取直推会员第一代对碰奖的15%、直推会员第二代的10%。
6.会员商城购物享受蓝之蓝总代理的超低价格、享受蓝之蓝旅游项目。
7.会员每月19日领取红利,蓝之蓝商城每月拿出52%红利为会员分红。
8.贷款7个工作日内现金到账,奖金提现24小时到账,节假日顺延。
9.日封顶2300元。
2018年,东窗事发。
同年5月21日,丁保军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6月26日被监视居住,7月23日被逮捕;同年5月20日,缪格生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被逮捕,2019年1月19日被取保候审;2018年5月24日,翟爱兵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2021年12月29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丁保军、翟爱兵、缪格生分别被法院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三年九个月和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10万元和8万元。
然而,这场诈骗案背后,季清清、吴佩们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填平投资失败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