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常常有网友咨询,不明白怀孕,感冒了、胃肠不适……然后吃了相应的药,到底有没有事?对胎儿有没有危害?原来这要看用药的具体时间,以及用药的种类、剂量等因素。一般来说,怀孕早期,存在一个“全或无”阶段和“致畸敏感期”阶段。
孕初期“全或无”
孕初期,有一个“全或无”的概念。是指,在受孕后前两周以内的胚胎,不管受到什么样的 *** (或药物,或射线等),只会有两种结局,要么流产,要么继续维持正常的妊娠状态。在此阶段假如用药,若没有发生流产,一般认为对胎儿是没有影响的。
孕早期“致畸敏感期”
致畸敏感期,指的是对致畸作用最敏感的胚胎发育阶段,即胚胎的器官形成期。这个时期也比较早。对于人类来说,致畸敏感期在受孕后第3~8周,即开始于受孕后的第18-20天,致畸敏感的最高峰约在第30天左右,到了第55-60天后敏感性则迅速降低。
在这段时期,配体内细胞增殖分化特别活跃,且处于器官形成的阶段,最容易受到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胚胎畸形。此时,不论是感冒病毒、麻疹病毒还是弓形虫等生物因素,致畸药物、有毒化学试剂等化学因素,还是放射线、长期高分贝噪声等物理因素,都可导致胎儿畸形。
在致畸敏感期,孕妇和家人要高度小心这些致畸因素,远离致畸环境。假如发生了疾病,也不能自行用药,一定要去医院进行正规治疗。对于很多常见病,原来是有对母婴安全性较高的药品的,因此孕妈们也没有必要讳疾忌医,以免延误病情,反而伤害到自己和胎儿。
假如不慎在致畸敏感期用了药品,务必要及时去医院咨询医生,详细告知用药的时间、剂量和成分等,以判断也许产生的影响。同时,一定要做好孕期产检工作,密切关注胎儿的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