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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止嫖娼的原因,为什么禁娼

文/阿彪

编辑/阿彪

随着北海市对“海边陪泳”的一封辟谣公告发出,本已沉寂一时的嫖娼话题,又被再次带上了热门。

所谓“海边陪泳”,其实就是一种以教学游泳为掩护的卖淫行为,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但饶是如此,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无论是“卖方”市场,还是“买方”需求,都是极为充足且活跃的。

甚至,就连不少所谓的当红明星,都没能抵得住这种诱惑,前有吴某凡”选妃“入狱,后便有李某峰嫖娼“塌房”,这一违法行为的屡禁不止,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针对这种情况,也有人会提出不同的看法:既然屡禁不止,为什么不干脆合法化呢?

事实上,站在我国的实际国情来看,纵然是“屡禁不止”,也坚决不能将其合法化,至于背后原因,且让我们从嫖娼本身说起。

嫖娼:源于宗教,兴于官方

众所周知,嫖娼就是指以金钱财物,来换取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但或许有人不清楚,嫖娼本身其实也是极具历史气息的。

按照现有的典籍记载,最早的嫖娼,可以追溯到距今已有万年的三皇五帝时代。

当时,有一位名叫洪崖妓的女乐,时常歌舞魅惑他人,以至于被人批判为“淫风”,但或许是年代过于久远,又或是具体记载不详,其细节实在模糊,只知有其人,不知行何事。

而具体的细节描述,则要后推到我国的商朝,那时在神庙中会设有“巫娼”,这些女性终身不嫁,只在庙中为人占卜、祈福,稍有姿色者,则可以魅惑来人,以求些许回报。

只是随着宗教信仰的发展,巫和娼逐渐划清了界限,即女巫就专门从事占卜,而女娼则专职于见不得人的皮肉生意。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西方的嫖娼文化也是在这一时期诞生,也就是古巴比伦文化中的“庙妓”。

庙妓的工作和巫娼极为相似,都是为宗教、为男性信徒所服务,唯一不同的是,商朝的巫娼是一份职位,需要专人从事,而庙妓则更像是义务制,所有女性无论贵贱,都要当上一次。

从这一点来看,还是古中国对女性的考量要更多一些,当然,这也只是“五十步笑百步”,两者都是用女性来换取大多数的利益,只是范围选取存在大小而已。

而当时代来到春秋时期时,齐国丞相管仲便提出了更为大胆的改革,将嫖娼业务从社会底层中拎出,正式纳为官方产业。

在这样的倡导下,齐国建立了官营的女市和女闾,也就是最早的合法官方青楼。

当然,管仲此举并非是糊涂脑热的结果,相反,在如此制度的加持下,齐国治安变得十分安定,针对良家妇女的侵害事件少了许多。

另外,女闾的存在,还为齐国提供了可观的税收,并因此吸纳了不少他国人才,让齐国快速崛起。

同时,管仲在经过充分考虑后,甚至还为女闾设置了专门的医师,以此保证了本国人欢愉的同时,不会被疾病所侵扰。

不过,纵然女闾是官营的合法机构,但齐国当局还是有意让民众意识到,在女闾中的工作者,是“富而不贵”且不值得同情的,以此来引导民众建立基本的廉耻荣辱观。

所以,女闾虽然有钱可赚,但大多齐国女子,却也没有争相进入其中,在社会风气上,大家也并没有所谓的“笑贫不笑娼”。

之后,这一行业又经汉唐两朝的发展,延伸出了军妓和正式官妓,这使得“古时娼业”正式走向了成熟,并一直随时代发展下去,其存在时间甚至超过了封建帝业。

因为,在清朝宣告灭亡后,合法娼业在民国时期依然延续着,还有大发展的趋势,这也便是民国纸醉金迷的由来。

直到1957年时,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在该条例中明确规定娼业违法,这才终于叫停了这一行为,并一直延续至今。

不过,在这一时期里,有不少国家却反其道而行之,又将娼业正式纳入了合法的范畴,比如欧洲大国德国,就是其中的代表。

那娼业一行,究竟是以违法论处合理,还是完全合法化合理呢?

娼业合法化的背后:更大的利益和更深的黑暗

这个问题牵涉较多,我们不妨以德国为例,先分析合法化后的影响。

据了解,德国娼业的合法化,是基于2002年颁布的《 *** 法》开始实施的,至今已有着整整20个年头。

而德国之所以要开启这条方向道路,其原因就在于对邻居荷兰的学习。

原来,荷兰于2000年就已将色情行业合法化,并从中得到了不少好处,比如更低的性侵犯罪率、更高的税收,以及更多的就业岗位等。

如此的正向影响,让德国颇受启发,因此,在经过一系列的考证后,德国便效仿荷兰,由官方出面,规定了色情行业的从业标准,并明确了相关税收制度。

在这样的制度加持下,德国不仅省下一大笔“扫黄经费”,还反从该行业中获得了每年高达200亿欧元的巨额税收,这几乎等于美国亚马逊公司一年的净利润。

由此可见,德国 *** 在这件事上,可谓赚得盆满钵满。

而且,德国并没有限制各地区对该行业的额外征税,这意味着,德国各区域还能在税法的基础上,对该行业继续增税。

比如德国的第四大城市科隆,就针对娼业征收额外的“特别税”,以用于娼业场所的卫生和消防维护。

这听起来是征税,但其实就是对娼业的压榨,而俗话说得好,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德国对娼业的高额税费,最终又分担给了每一位娼业从业者和消费者。

毕竟,娼业资本也是资本,为了能够争取到更高的利润,这些资本家开始尝试抬高“嫖资”,但这引起了新问题,那就是竞争白热化。

据《时代周刊》的统计,德国全境的合法妓院数量,已达到了4000至4500家之间,因此,嫖资的波动,就引起大面积的“内卷”,即有的商家并不响应抬价,反倒通过降价来吸引客户。

所以,抬高嫖资的策略走向了灭亡,资本家只能通过压榨从业者来获得利润,这意味着,一众从业者的分红,将变得越来越少。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不少性从业者在意识到收入下降时,就退出了该行业,选择从事其他的工作。

毕竟,“性工作者”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不光彩的,如果不能从中获取暴利,谁又愿意忍辱负重呢。

然而,从业者的减少,却不代表消费者的减少,一时间,整个德国娼业进入到供不应求的地步。

可正如前文所言,抬高嫖资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对于娼业资本家而言,找到更多从业者,才是唯一的办法。

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娼业资本采取了一条更为极端的道路,那就是人口贩卖。

简单来说,就是德国娼业会通过各种渠道,向境外别国的女子发出具有欺骗性的工作邀请函,以高额的薪资将这些女性吸引到境后,便逼迫她们从事性行业。

而且,令人发指的是,这些贩卖而来且被迫从业的人,其薪资还不如先前的自愿从业人员,她们拿着最少的分红,却要干着更多的工作。

在这样的背景下,德国的犯罪率出现了反弹,尤其是人口贩卖的案例,变得愈来愈多。

同时,有的娼业资本家为了躲避高额的税费,又将手中的娼业转入了地下,并代入了 *** 的买卖,这让德国当局极为头疼,也让当地群众深受其害。

故,德国反对色情合法化的呼声,也变得越来越高,可对于德国当局而言,此时的 *** 业早已是骑虎难下。

因为,一旦再次将其化为违法行当,那这庞大的从业群体,必将会流落街头,给德国治安带来更大的威胁,巨大的失业率,也会让德国社会变得极其动荡。

另外,如果合法娼业被叫停,那德国势必会损失一大笔税收,这对于如今略显萧条的德国而言,可谓是雪上加霜,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为之的。

同时,据英国媒体《星期日电讯报》的报道,德国当局还以停发失业补助金为胁,强迫失业的女性进入娼业工作,原因是娼业合法化后,其本身也是一个工作行业。

其后,该报道在欧洲媒体上大为爆火,毕竟英媒此番消息,无异于是指责德国当局“逼良为娼”。

而随着消息的不断发酵,众矢之的的德国,还是出面进行了澄清,联邦劳工局就业中心新闻发言人乌尔里希•瓦施基对此直言:

“拒绝从事性工作的妇女会被切断救济金,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不过,令人大感意外的是,如此努力为德国女性争取权益的英国,其实才是那个“逼良为娼”的罪魁祸首。

嫖娼违法化:最明智的选择

根据英国本土权威媒体《镜报》的报道,在疫情的影响下,英国为失业人群所准备的福利金,遭到前所未有的削减。

尤其是针对女性失业者的通用福利金,已经被削减至每月50英镑的层级,要知道,这一金额甚至不足以支撑三天的饮食。

因此,不少女性失业者,只能被迫从事色情行业,以此来贴补每日吃穿用度。

而且,这一则报道,还得到了志愿者协会曼彻斯特街头健康行动组织的支持,该组织工作人员表示,英国失业女性所面对的处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糟糕,被迫从事性工作,或许只是“冰山一角”。

值得一提的是,在英国本土上,女性如果是在家里从事性工作,那就是被法律所认可的。这是一种介于合法化和违法化之间的“半认可”政策。

但也正是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让女性失业群体的下场变得更为悲惨了。

原来,在英国的这种政策影响下,在家从事 *** 易的妇女,本身就算是一种职业,这意味着,如果妇女承认从事 *** 行业,那她们将会彻底失去福利金。

所以,许多英国女性就算被迫从事该行业,那她们也不会对外承认,这使得官方对性工作者比例的统计,变得极具水分,从而让不少官员忽略了问题的严重性。

从这一点来看,我们不得不佩服我国的明智,在建国之初,就直接将嫖娼列为违法行为。

尽管合法化能够带来更高税收,尽管合法化也能降低性侵事件的比例,但中国就是始终抱着强硬的态度,宁愿放弃这笔收入,也宁愿投入更多治安经费,也要坚持嫖娼违法化。

如此强硬的举措,能够体现出中国对于国民健康的看重,也能彰显出对国内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而这,其实也是生在华夏的荣幸。

参考资料:

《逼良为娼!别无选择的英国女性:缩减的福利金迫使她们投身性工作》--------中国网推荐

《欧美兴起“以性换租”,BBC等多家媒体揭露:英国25万女性被迫与房东发生性行为...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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