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为深化我市城市公共交通价格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旅客和公共交通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交通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廣和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和市 *** 批示意见,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对酒嘉公交线路的客运成本进行了调查和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酒嘉公交班车客运票价调整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酒嘉—嘉酒公交线路是经甘肃省公路运输局批准,由酒泉市城市公交有限公司(现甘肃廣和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峪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现嘉峪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经营的公交班车专线。酒嘉公交线路总长25公里,线路正常运营车辆15辆,酒嘉线年均客运量100万人次以上。自2005年至今,甘肃廣和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和嘉峪关市公共交通公司共同执行3元/人次的客运票价。
二、价格调整依据
(一)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执行的酒嘉公交票价按《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公路客运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2〕337号)测算执行,我市未出台专门的收费文件。2014年嘉峪关市发展改革委将嘉峪关至酒泉方向25公里以内普通级硬座客运车辆票价调整为5元/人次,但甘肃廣和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得到我市批复,酒嘉—嘉酒公交线路双向价格未能统一调整到位。为加快酒嘉双城经济圈建设步伐,推进两地区域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需对酒嘉公交线路进行客运价格批复。
(二)缓解企业运营压力。自2020年6月起,酒嘉公交线路车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随着公交车辆规格的提高,油料、材料价格的上涨,人工成本的增加,公交车辆的营运成本不断增加,公交企业实际运营并不能够维持收支平衡。
(三)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根据市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结论,甘肃廣和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18-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酒嘉线三年平均客运量1002943人次,运营总成本4382825.73元,单位运行成本4.37元/人次。
三、拟调整价格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我市与嘉峪关市地区差异,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酒泉至嘉峪关方向25公里以内公交客运车辆票价调整为4元/人/次。
四、公示时间
从2022年2月7日开始,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后,我委将根据《 *** 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相关规定开展价格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报市 *** 研究审议作出调整价格决定。
邮箱:2415255059@qq.com
电话:0937-2618738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7日
来源:价格科 许琛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