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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字画有收藏价值吗(字画复制品)

“我现在都有心理阴影了,怕又遇到骗子。”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娜电话回访70岁的蒋文兰(化名)两年前上当受骗的经历。蒋文兰是一起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老人之一。在骗子的引诱下,蒋文兰花19万元购买了7幅成本低廉的复制画。更加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和她一样上当受骗并遭受损失的有6000余人,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非法集资数额高达10亿余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老年人群体作了特别关照。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然而,本该颐养天年、享受生活的老年人,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犯罪分子悄悄盯上了……蒋文兰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案例,提醒广大老年人谨慎投资,切勿上当受骗。

轻信“好心的小李”

老人误入投资圈套

2020年9月,蒋文兰在公交车站随手接到一张推销复制画的传单,一则“免费领礼品”的广告语吸引了她的目光。根据传单上留的地址,她找到了一家艺术品公司营业部。

走进大门,她看到许多老人都在排队,便跟着排在后面,很快就领到一块香皂。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到公司二楼参观画展,还可以多领一条毛巾。来到二楼,一个叫“小李”的工作人员正口若悬河地讲解,“我们展览的都是复制画,公司买断了这些作品的版权,进行 *** 复制,它们都十分具有收藏价值,通过市场炒作可以快速升值,公司再委托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外售卖就能盈利……”“小李”一口气为大家列举了许多复制画炒作成功的案例,用他的话来说,每一笔交易都让公司“赚翻了”。

“蒋阿姨,留个联系方式吧,下次公司如果有免费派发礼品的活动,我第一时间联系您。”此后,“小李”通知蒋文兰去领过几回小礼品,即便有事去不了,也会细心地帮她留一份。两人逐渐熟络起来。

“这幅复制画原价要4万元,我可以帮您拿内部7折折扣价,您先付原价全款,折扣优惠的1.2万元将分12期按月返利给您,您每月可以领1000元。”有一次,“小李”兴冲冲地告诉蒋文兰,他有公司优惠购买复制画的名额,还细致地帮她算了账。“一年之后,公司会以4万元原价回购,您可以净赚1.2万元。”

蒋文兰很是心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签了购画合同和托管合同,花费4万元买了第一幅复制画,约定将画委托给公司保管和炒作,一年以后公司以原价进行回购。

此后连续4个月,蒋文兰每个月底都准时领到了1000元的返利,这让她吃到了定心丸。更难得的是,“小李”还私下将这笔交易的“员工抽成”300元还给了蒋文兰。“咱们这么熟的关系,我怎么好意思赚您的钱。”隔三差五地打电话嘘寒问暖,通知她参加“老顾客”优惠活动、免费派送活动,询问是否按时领到月底返利等,这一连串表现让蒋文兰更加信任“小李”。

在“小李”的建议下,蒋文兰禁不住高额返利的诱惑,又追加了几次投资,前前后后共花费19万元购买了7幅复制画,短短几个月领回了2万余元的返利。直到蒋文兰着急用钱,找公司回购复制画时,被以“财务人员休假”“账目需要处理”等各种理由拖延、推诿,“小李”再也联系不上,她才意识到自己上了当。

几十元成本的复制画

叫价上万元

上当受骗的老人,远不止蒋阿姨一个。

经查,2017年7月至2021年11月,张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鑫达润泽公司、分公司及关联公司,安排路某、丛某、徐某及众多销售人员,打着销售复制画的幌子,在重庆市渝中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渝北区以及四川省宜宾市、绵阳市等地,主要面向社会老年人群体变相吸收投资,从事集资诈骗活动。

2021年12月3日,渝中区检察院对“鑫达润泽系”非法集资案主犯、犯罪嫌疑人张某、路某批准逮捕。

这些复制画没有艺术品的稀缺性,而 *** 复刻、具有收藏价值等说法,都是为了吸引投资编的谎话。据路某交代,他们前期自行购买复刻设备,聘请工人大量复制作品。有时一张单幅作品会被复刻出几千张,复制成本少的只有十几元,多的不到百元,通常叫价万元的复制画成本不足30元。

张某、路某等人的如意算盘打得叮当响。成本低廉的复制画以几千、数万元的价格高额卖出,每月以按时支付投资者的“返利”来稳住他们、消除戒心,甚至将返利作为“甜头”吸引他们追加投资。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样的公司没有实际盈利的项目,全靠用投资人的钱来拆东墙补西墙,后面的投资人必然会遭受经济损失。

该案侦查过程中,渝中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先后3次会商,发出引导侦查提纲4份,针对公司经营模式、涉案人员实际地位和作用、吸收资金的流向及相关人员违法所得的具体金额、资金去向等方面提出40余条取证建议。

全国专项办、最高检挂牌督办

27人被公诉

今年4月至6月,公安机关先后将“鑫达润泽系”非法集资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记者了解到,该案先后被重庆市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专项办作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重庆市检察院强化案件办理,建立市检察院领导包案督办、市检察院业务部门专案指导、承办院院领导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

今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开展“防范养老诈骗 保护群众合法财产”普法宣讲活动。

据介绍,该系列案案情疑难复杂,不仅非法集资持续时间长,还涉及川渝多地。在重庆市检察院的统筹指挥下,主案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渝中区检察院承办;分案由九龙坡区检察院、渝北区检察院、沙坪坝区检察院承办。同时,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密切协作,引导侦查机关补充收集有关证据,彻查遗漏犯罪事实。

今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重庆市渝中区、渝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等地检察院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对“鑫达润泽系”非法集资案的总公司领导层、分公司负责人和部分销售经理、销售员等27人提起公诉。

“我们不就案办案,而是探清案件背后所反映出的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强化诉源治理、促进协同整治。”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案件起诉后,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就案件中暴露出的涉老艺术品行业监管、涉老艺术品市场管理、涉老领域金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加强艺术品经营管理、强化“穿透式”金融监管、完善风险预警防范等方面,分别向文旅、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分别从加强艺术品行业监管,加大非法集资查处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等方面加强规范整治,促进从源头铲除养老诈骗滋生的土壤。检察机关还拓展大数据检测预警措施,依托关联互联网平台网络,丰富线索来源,充实台账数据,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今年9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对张某、路某集资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

9月29日,法院对“鑫达润泽系”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一审集中宣判。其中,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对张某、路某判处无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重庆市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等地法院分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判处其余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检察日报 闫晶晶 满宁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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