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本报5月28日讯(半岛全媒体记者李红梅) 近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市内三区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决定启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简称“市内三区”)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从6月1日起各阶梯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1元。
青岛市内三区居民用气各阶梯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元,各阶梯年用气量不变。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非经营性用气不实行阶梯价格,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31元。
为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调价影响,对市内三区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继续给予补贴,从6月1日起,补贴标准由现行每年158.4元调整为172.8元。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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