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以往价格评估或鉴定机构所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中是需要有评估师联署的,但最近几年情况有了一些变化。因为从2016年开始,国务院其实就取消了“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这些涉及价格评估行业和评估师的行政许可事项。
其次天纵鉴定(SKYLABS)认为根据司法部的相关文件,只有“四大类”司法鉴定业务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也就是说价格评估或价格鉴定机构和评估师并不是要求像狭义司法鉴定业务那样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因此价格评估或价格鉴定机构并不属于《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范畴,套用《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上对“司法鉴定人”的要求去审查价格评估报告,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最后天纵鉴定注意到其实在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就印发了新版本《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在这个新版“规范”删除了价格评估人的责任规范和在价格认定结论书中签名的规定。这个规定明确了经过审核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应当由价格认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发,并加盖价格认定机构公章。
根据以上说明,天纵君的结论是:目前对价格认定结论书并不需要有价格评估师进行联署而仅要求机构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机构公章就可。价格认定结论书的法律地位也并不等同司法鉴定,它只是作为一种文书证据存在,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咨询活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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