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南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各大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行动线索举报的通告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实现之年、检验之年。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为扩大线索来源,持续推动“行业清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和乱点乱象滋生土壤,决定在全市各大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乱点乱象整治行动。现将有关线索举报通告如下。
一、10大类重点举报内容
1.网络平台违法违规运营,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所禁止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行为,发布网络虚假广告信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信息网络领域乱象等。
2.校园周边交通及摊点乱点乱象,职业学校违规招生、违规组织实习,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的乱点乱象等。
3.土地供应市场、土地征收、城乡增减挂钩项目中存在的乱点乱象等,违建别墅、违法用地、恶意扰乱地质灾害防治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4.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中存在的乱点乱象等。
5.“黑车”非法运营、开行“地下班线”团伙、恶意扰乱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客运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群众反映突出的出租汽车市场乱象等。
6.“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乱点乱象等。
7.演出市场、娱乐市场、网络文化场所、旅行社经营、旅游景区中存在的乱点乱象等。
8.“医托”“号贩子”问题,各类违法违规执业、不规范收费、医疗骗保行为,虚假医学信息和涉医舆情乱象等。
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商标囤积、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传销等乱象和违法行为。
10.金融机构授信管理、员工管理中存在的乱象,不当收费、非法发放贷款等金融放贷突出问题,地方金融组织领域乱象和违法行为,“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非法金融活动,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领域乱象等。
二、政法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全面扫除各大行业领域存在的乱点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三、纪检监察机关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涉黑涉恶 *** 问题,严厉打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四、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参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相关标准给予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南充市线索核查中心:0817-5296709
南充市公安局: 0817-110
全国举报平台: 12337
2.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路二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13楼10号线索核查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637000
举报邮箱:ncsxshczx@163.com
南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