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第一、【咸丰重宝戴书咸丰当十】
清咸丰年间(公元1850—1861年),通货膨胀严重,各钱局大肆铸钱。咸丰钱由重宝当十至当五十,及至元宝当百、当五百、当千。由于三宝文齐备,等值序列多,中央和地方铸局亦多,因而其咸丰钱的版式形制繁复,加之其距今时间仅一百五十余年,故其遗存总量也多。“宝泉局咸丰重宝当十戴书”钱,三相一材,无异无邪,过关斩将,开门见山而难以置疑。作为戴书铁范铜钱,其存在虽无明确记载,然而道理可通,实物实在,难以否定,是为真实可靠之品。
第二、【宝南局 咸丰重宝 当十】
清代宝南局“咸丰重宝”当十一枚,直径:37毫米,边局铸钱,少见,极美品宝南局湖南有常德府局和长沙府局,后者又称宝南局。顺治四年湖广常德府局开铸,顺治八年停铸。长沙府局开铸于康熙六年,钱背标南字。九年停,二十二复开,二十六年因所铸钱小而被朝廷禁用,三十九年停铸。雍正七年又开,局址在长沙小吴门内,坐北朝南。
第三、【清代宝泉局“咸丰重宝”当十】
宝泉局为清代钱币铸造局名。位于东四四条83号,为明清户部所属铸造钱币的工厂。清代宝泉局下属东、西、南、北四作厂,全部位于东城界内。
第四、【清阿克苏局咸丰重宝当十】
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 *** 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为添备支饷用。贡铜及官采铜料所铸钱文,全供支兵饷。库车、沙雅尔、喀什噶尔、哈喇沙尔各城,每岁令伯克解交额征铜料,领回钱文,分给百姓。未征额铜地方,亦使流通,以利交易。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以满文和 *** 尔文书“阿克苏”字。三十年(1765),移局于乌什,其法与阿克苏同。嘉庆三年(1798),仍迁归。五年,每年铸“乾隆通宝”钱二成,铸“嘉庆通宝”钱八成。
第五、【清代宝源局“咸丰重宝”当十】
清代宝源局“咸丰重宝”当十母钱一枚,直径:32毫米,雕模深峻,钱文俊挺,极美品。
第六、【清代宝川局“咸丰重宝”当十母钱】
清代宝川局“咸丰重宝”当十母钱一枚,直径:31毫米,极美品
清代四川有两府设局,一为宝川局,在成都府;一为宁远府局。咸丰四年下半年,宝川局开铸咸丰钱,有小平、当十、当五十、当百等数种。
第七、【咸丰重宝 宝昌局当十】
宝昌局,清设于江西南昌,顺治至同治都铸有一定数量的钱,其中大钱较少见
第八、【清代宝巩局“咸丰重宝”当十】
清代宝巩局“咸丰重宝”当十母钱一枚,直径:35毫米,铸工精良,极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