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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西安敲诈勒索最新判决消息公布)

西安涉黑恶10大典型案例

1、祸害乡邻 周至朱群羊涉黑案宣判27人

2004年到2011年期间,在西安市周至县、鄠邑区、长安区等地长期盘踞着一伙人,他们开设 *** ,为非作歹、祸害乡邻,造成参赌人员妻离子散,倾家荡产,远走他乡,甚至有人因赌债的压力而自杀。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一处将该涉黑组织成员27人陆续抓获归案。通过专案组2年多的缜密侦查,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 *** 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将以朱群羊为首的27人涉黑组织依法移送起诉。目前,该案已二审宣判。判处该涉黑组织头目犯罪嫌疑人朱群羊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他26名涉黑组织成员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2、三原骆小弟涉黑案 18名涉黑成员涉16宗罪

自2000年以来,以骆小弟为首,曹军、陈昱、白卫平等人为骨干成员,共30余人的犯罪团伙,以咸阳三原县为中心,长期活动于西安、咸阳、泾阳、三原、高陵等地,通过采取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 *** 、非法讨债等暴力手段,插手村委选举,非法敛财、欺压残害百姓,社会影响极为恶劣。2015年6月18日,省公安厅指定该案由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侦办。西安市公安局抽调刑侦局30余人参与专案。经过为期1年半的艰辛努力,先后将骆小弟等18名涉黑组织成员抓获归案。

2018年8月17日一审审判,判处组织头目骆小弟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 *** 罪、寻衅滋事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所有资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其他16名组织成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2年到10年不等刑期。

3、借贷逾期未还遭打 报警求助牵出涉黑案

2017年10月31日,新城分局胡家庙派出所接孙某报警,称其父孙某领被人殴打并拘禁,经新城警方查证,2017年6月,孙某领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以韩某海为首的快速贷款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0元,逾期未还,该公司人员多次催要无果,2017年10月20日17时许,韩某海等人将孙某领从华东万和城门口强行带至北关一足浴店内,对其进行殴打、虐待、捆绑至次日凌晨4时才放其离开。专案组先后将韩某海、孙某、叶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查明该公司从2016年10月成立以来,对近百名名逾期还款客户,采取殴打、滋扰方式暴力讨 *** 务。目前,此案已移送起诉至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4、专敲诈住店游客 23名犯罪成员被起诉

2018年3月份以来,新城分局接连破获了三起酒店住宿人员被敲诈、恐吓、抢劫的刑事案件,抓获嫌疑人刘某娜、曾某等5名,并从嫌疑人手机黑名单 *** 提取1400余个电话号码,嫌疑人交代其中大多数都是该团伙侵害过的受害人电话。

经调查,这5人团伙仅系关某峰、关某强兄弟所组织犯罪集团的一个分支,类似的作案还有5个。该犯罪集团侵害群体大、且大都为外地旅客。专案组发现,该犯罪组织头目关某锋曾因敲诈勒索、容留妇女卖淫等犯罪活动数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并从2017年开始逐步升级,发展为利用网络平台物色受害人,招募打手、司机,还于2018年4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室”坐镇指挥。专案组遂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进一步立案侦办,并相继抓获该犯罪组织主要成员23人。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至新城区人民检察院。

5、强迫求职者加入传销组织 19人被刑拘

2018年7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在受理一起抢劫案件时发现,受害人系网上找工作被骗至西安,而后被自称是湖北昆仑建筑集团公司的对接人员控制、威胁、殴打,还抢走了所有财物。

专案组查明,此类案件是以徐某财为首的犯罪团伙所为,该团伙以公司招聘为幌子,将外地来的求职者骗到西安进行控制,抢走手机、钱包等财物,软硬兼施,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具有一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专案组于2018年8月6日统一收网,依法传唤78人,解救被控制人员10余名。经审查,落实抢劫、非法拘禁等案件11起,刑事拘留19人。目前,案件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立案。

6、满释放人员贿选当上村主任为所欲为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通过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梳理排查和一段时间的秘密侦查,发现北田街办滩王村村主任王过渡有涉黑恶犯罪嫌疑。2018年3月5日,临潼警方专案侦查得知,王过渡系2009年刑满释放人员,2012年通过贿选、威胁的方式当选北田街办滩王村村主任,又纠集狱友王超勋、吴传军等人长期在渭北工业园等工程建设中利用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王过渡于2012年成立了北秦建筑工程公司、北秦人力资源责任有限公司、北秦物业公司三个公司,统称“北秦公司”,这些公司主要为王过渡强揽工程提供外壳,同年成立西安渭北信丰蔬菜专业合作社,主要用于放贷。专案组共抓获2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

通过历时9个多月的审讯、调查工作,落实了该犯罪组织在王过渡组织领导下,长期在临潼渭北地区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

7、村民发微博诉苦遭殴打 获中纪委关注

2018年3月8日,西安市高陵区村民张某在新浪微博发文,反映了高陵区耿北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马某桥非法采砂等问题和自己两次被殴打情况。此微博在互联网上点击阅读量激增,引起了中纪委关注。

3月23日,西安警方抽调莲湖分局精干警力专案侦办,破获了2017年5月8日,张某被殴打案,查明幕后指使人系马某桥、杨某喜;查明了2016年2月5日张某被故意伤害案,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调查,查实了马某桥、杨某喜等人的一系列违法犯罪事实,其中刑事案件10起,治安案件7起。经进一步查证,自2008年马某桥当村主任以来,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非法开采河道砂石资源,操控当地征地、租地工程项目。2015年换届之际,由于张某举报马某桥有犯罪前科,马某桥被迫卸任,于是对张某打击报复。目前,专案组共抓获嫌疑人15名,案件已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起诉至莲湖区人民检察院。

8、欲掌控村务从中获利 村主任雇凶殴打村干部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份,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连续发生多起雇凶伤人、纵火、毁财案件,多名村干部被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周至县局将案情上报西安市公安局“扫黑办”,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刑侦局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和周至县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侦办该案。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分析研判,于2018年3月28日晚将王攀和、赵章金等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经查证,临川寺村支书王朝阳欲掌控该村基层组织,在 *** 扶农项目获取利益,因与巨五羊等村干部发生矛盾,遂雇佣王攀和、赵章金等7人,对巨五羊等村干部实施伤害、寻衅滋事、放火等犯罪行为。目前,案件以恶势力集团罪名已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朝阳等7名犯罪嫌疑人1年半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

9、多次敲诈勒索企业 多人被判刑

2018年3月13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依据有关企业举报线索,先后将阻挡施工、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郑功娃、郑从录、邵均娃等抓获归案。

经查证,2017年5月17日,郑功娃纠集郑从录等人以某械铸造公司修缮道路占用宁羌村一组耕地为由,将该公司的进出道路挖断,致使该公司车辆和人员无法出入,并索要5万元赔偿。2017年6月7日、8日,郑功娃、郑从录等人纠集宁羌村一组部分村民,以某施工队修桥造成涝河水改道,致该村在涝河内耕种的土地被冲垮为由,采用阻挡工地、拉断电闸的方式阻挡工地施工,并向施工队索要赔偿金5万元,造成工地停工两天。2017年初,郑功娃、郑从录等人纠集宁羌村一组部分村民,以某公司搭建的铁楼梯占用其村小组土地为由,索要8000元赔偿。2018年12月5日,鄠邑区法院依法对人郑功娃、郑从录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郑功娃、郑从录、邵亚朋、任光、仝顺合、邵均娃等1年半至10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10、为获利使用暴力对待乡邻 12人被起诉

2018年8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立案侦办王某等人涉黑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等12名嫌疑人。经查证,王某长期混迹在外,后因其居住地华胥镇张家斜村面临开发,有利益发展空间,遂回村发展。2012年王某通过殴打、恐吓等手段,迫使张家斜村六组原小组长张某伟辞职,后夺得小组长职务,2015年通过贿选操纵选举当选该村村主任,2018年3月因被群众举报涉及多起违法犯罪线索,被当地 *** 部门取消村主任候选资格。

2012年王某回村当选村小组长后经过其运作,利用其村主任身份、个人声威、发放工资、工程分配、帮助当选村干部等手段实施管理。此外王某为实施违法犯罪,不但借助于村干部的便利发动当地群众,还雇佣大量社会闲散人员。为获取工程利益,其数次组织手下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当地村民以暴力和威胁为主要手段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多次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现已查明该王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3起、敲诈勒索1起等多种违法犯罪,案件以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至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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