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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属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主体(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处罚对象)

记者 | 沈溦

隐瞒上市公司私自签署信托贷款差额补足协议,又一原“德隆系”旧人近日遭逮捕。

2月15日晚间,ST中捷(002021.SZ)公告,公司从公安司法机关获悉,公司原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周海涛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被台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司表示,周海涛自2019年12月11日起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2014年,由于原ST中捷大股东中捷集团破产重整,由“德隆系”背景的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借机入主上市公司,随后,包括周海涛在内,马建成、王端等多名出身“德隆系”人士轮番出任ST中捷董事长、总经理等要职。

以周海涛为例,2015年9月起,其开始担任ST中捷总经理助理一职,2017年6月开始,周海涛进入公司董事会,并相继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要职。2019年8月18日,周海涛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2019年9月17日再次提出辞去公司其他职务。

从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周海涛本次被捕原因是涉及违规为“德隆系”融资平台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投资”)提供贷款“兜底”。

2017年6月,广州农商行通过国通信托,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25亿元。同时,作为“德隆系”掌控下的投资平台,包括ST中捷,新潮能源(600777.SH),伊立浦(德奥退)与广州农商行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三家公司为信托贷款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020年11月4日,ST中捷收到广州农商行函件,因华翔投资严重违约,公司被要求履行补足义务。

随后,公司发现上述协议并未经过相应审议和程序,2021年3月27日,公司向浙江台州玉环市公安局进行报案,并被立案侦查。

从ST中捷公告显示,目前就广州农商行与公司诉讼进展已完成一审判决。广州中院:广州农商行未能提供任何ST中捷及另外两家单位的公司决议文件,证明相关担保事项经过了决议程序,据此可以认定涉案《差额补足协议》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法定权限签订,广州农商银行未尽审查义务,不构成善意,依照相关规定相应的《差额补足协议》应属无效。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广州农商行未尽审查义务,ST中捷及另外两家单位对于法定代表人的选任以及公章的管理不善,均存在过错,均应承担部分责任。在《差额补足协议》无效的情形下,广州中院酌定三家公司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涉案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最新的公告显示, 二审法院判决公司在9.51亿元的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部分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公司承担264.2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ST中捷表示,就二审判决,目前公司正在与专业律师团队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 宜。就赔偿责任,公司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考虑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资产、 引入新投资人、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等方式积极应对。

据悉,上述判决一旦执行,预计由此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亿元,并可能导致公司 2022 年年末净资产为负值

2月16日,ST中捷董秘办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所知,就广州农商行《差额补足协议》一事,由于周海涛作为时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协议,其是重要涉案人因此被批捕,具体案情还有侦办审理中,公司暂不清楚。

有意思的是,天眼查数据显示,2017年6月25日,ST中捷出现法定代表人变更,由马建成变更为周海涛,而在两天上,上述《差额不足协议》正式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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