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6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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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 *** 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平平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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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16年度审计工作评价及续聘的议案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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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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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股东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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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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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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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有效;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有效。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国权、李攀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7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倪祖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倪祖根
委员:倪祖根、龚怀龙(独立董事)、刘凤委(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凤委
委员:刘凤委(独立董事)、殷爱荪(独立董事)、王平平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怀龙
委员:龚怀龙(独立董事)、倪祖根、殷爱荪(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殷爱荪
委员:殷爱荪(独立董事)、龚怀龙(独立董事)、王平平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倪祖根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平平先生、薛峰先生、沈月其先生、韩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由王平平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朱福县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胡楠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倪祖根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师。1987年至1994年,先后任苏州春花吸尘器总厂电机工程师、电机分厂厂长、厂长助理和技术副厂长;1994年至2006年,先后担任苏州金莱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苏州金莱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任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薛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至1997年,任苏州春花吸尘器总厂质检科科长;1997年至2006年,先后担任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任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王平平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至1998年,先后任苏州助剂厂财务科长,苏州五金矿产机械进出口公司财务经理;1998年至2007年,先后任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财务科长,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沈月其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至1997年,在吴县防爆电机有限公司任职;1997年至2007年,先后任苏州金莱克电机有限公司电机厂车间主任,金莱克电气有限公司管理办专员、电机事业部副部长;2008年1月至2009年2月,任公司董事、电机事业部副部长;200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韩健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至2009年,先后任苏州春花吸尘器总厂销售人员、分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苏州春飞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飞利浦家电(苏州)有限公司运作部高级经理,飞利浦优质生活部(苏州)高级质量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6、朱福县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 *** 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5年至1996年,在宁波市镇海区二轻工业局财务处任职;1997年至2001年,任东洋纺丝工业株式会社宁波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至2016年,先后任方太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7、胡楠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 *** 党员,本科。于2004年大学毕业后入职公司,从事财务的相关工作。2012年开始,从事证券事务工作,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 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8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1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徐大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徐大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