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一、宾馆内的尸体
1988年4月19日,定州市火车站附近的供销社大楼开设有宾馆。一大早,服务员小马赶来上班,她打开225号房间打扫时,猛然发现床下好像有些异样,她蹲下身子,掀起床单一看,一具令人毛骨悚然的裸尸呈现在她眼前。她尖叫一声,跌跌撞撞的跑向值班室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电话来到现场勘查。经检验,死者为男性,大约三十六、七岁,呈仰卧状躺在225房间床下,死者面部无痛苦,室内无打斗痕迹,未发现血迹,但有隐约的拖动痕迹。
经法医仔细检验,发现死者要害部位均无外伤,只是在胸口心脏部位和左脚心处各发现一处如黄豆粒儿大小、呈焦糊状的斑点,这是典型的电流斑,而死者死亡的原因就是被电击杀死。死亡时间大约在4月19日凌晨1点至3点。
手部的电流斑(非本案)
警方查问了值班员和旅客住宿登记表,发现4月18日225房间并不安排旅客住宿,同时又发现225号门有撬压痕迹,表明这里是犯罪分子杀人移尸后的第二现场,那么第一作案现场在哪呢?
让4月18日的值班服务员回忆,并详查旅客住宿记录发现,当天225房对门226房间先后住进两个人。先住进来的旅客叫任玉明,是省老干部局北戴河休养所的司机,来定州买河北胜利客车厂的汽车。
服务员回忆,与任玉明同行的共有两人,据说一个人家住在定州,将任玉明安排好就回家了,二人约定第二天再去办事,那个定州人姓名不详。
后住进来的叫李景泉,登记的工作单位是天津市石油公司。4月18日下午住进226房间,而19日凌晨便退房离去。他的住宿登记是由旅客本人书写,李景泉的笔迹看上去十分流利,没有任何伪造的感觉。
经勘查,226房间被褥杂乱,像刚住过人的样子,现场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痕迹和作案工具,表明犯罪分子已经破坏了现场。干警只取到一本《民主与法制》杂志和死者的衣物。
二、再发血案
此时,一个自称省老干部局北戴河休养所的工作人员来找任玉明,经询问,此人名叫杨彤和,是定州市东关村人,与死者是同一单位,经杨彤和辨认死者,确认是他单位的司机任玉明。
据杨彤和介绍,省老干部局北戴河休养所准备买一部胜利中巴车,恰好杨彤和是定州人,跟市里的一些领导相识,在胜利中巴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想通过关系买一辆质量好的放心车,同时交货快一点。任玉明是司机,懂车,于是领导便派二人来办此事,同时约定二人到定州只是联系,办妥后由单位将钱电汇到定州。
没想到事还未办成,来的第二天就发生了凶杀案,据杨彤和回忆,任玉明身上没带多少现金,除此之外,杨彤和再也提供不出有价值的线索。
经过分析,专案组认为,假如是仇杀,任玉明初来乍到,定州不可能有仇人,如果是图财,任玉明身上没带大量现金,怎会招致杀身之祸呢?
如果是情杀,除非任玉明在原籍生活不检点,否则来定州立刻被人杀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时警方认为,无论如何,和任玉明同住的李景泉嫌疑重大,因而查找李景泉是当务之急。专案组决定派出两支人马,一路去北戴河进一步查明死者家庭情况,一路造访天津市石油公司查李景泉,而且部署去天津调查的人员等待去北戴河人员返回后再出发。
三、追踪杀人狂魔
去北戴河的这一路侦查员很快发现,任玉明生活检点,工作勤恳,并未发现任何问题。因此,排除了任玉明在北戴河与人结怨导致被杀的可能性。那么,剩下的就是天津方面了。
天津一路人马得到北戴河传回的消息后立刻出发,他们遍访天津市石油公司下属几十个单位,均未查到李景泉的踪迹,侦查员认为“李景泉”的身份是假的,他的作案嫌疑更加明显。
经过分析,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假冒天津市石油公司的员工,说明他和天津有一定关系,因此侦查员们二次来到天津,向天津市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天津市公安机关给予大力支持,从微机中查找到“李景全”、“李井全”等音同字不同的名字有一百多人。然而巧的很,这一百多人当中就是没有“李景泉”。
然而就在侦查员失望的时候,省厅大案科协查通报传回消息,说在定州“4.19”案之前,太原市的旅馆已发生两起类似案件,沧州地区和河间市县也发生过同类案件,都是以两人房间中的旅客为侵害对象,且被害人多为业务员,电击杀人的部位也相同。
电击杀人案,国内杀人最多的是“黑衣人”李枝永
4月下旬,石家庄市公安局又传来消息,石家庄市火车站附近的迎春宾馆发生一起电击杀人案,死者系山西运城某单位的业务员,犯罪分子作案后同样伪装的杀人现场,并移尸到阳台,由于发现不及时,导致犯罪分子从容逃走。
经过相互通报,河北省公安厅认为几个案件应该系一人所为,于是几个案件的公安人员汇集到一起,决心联手破获这起特大宾馆系列电击杀人案。
四、另辟蹊径
专案组再次对所有线索梳理,发现“4.19”杀人案现场提取的那本《民主与法制》杂志来源没有确认,究竟是死者遗留物还是犯罪分子遗留物呢?
《民主与法制》杂志
专案组因此立刻派人再到北戴河任玉明家了解任玉明是否有这本书,平时是否喜欢看法制类的杂志。同时到天津对“李景泉”做最后一次查访,太原市公安局也一同派人到天津查访。
北戴河一路人马发现任玉明根本没有读书习惯,而天津一路也没有发现“李景泉”的踪迹,至此线索再次中断。
此时,专案组决定召回所有侦查员,再次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并得出如下结论:
1、“4.19”案件性质应定为图财杀人,尽管任玉明身上并无大量现金,但其身上的钱一点没剩,便足以证明;
2、从现场遗留的《民主与法制》杂志来分析,书的主人除死者外就只能是凶手的,那么凶手很可能受过政法机关打击的人员,他看法制类杂志是在研究其中案例,以增强反侦查的能力;
3、从几个市县连续发生电击杀人案来看,凶手极为狡诈,有逃避打击的经验,因此可能是劳改释放人员或在逃人员,有电工技能,能接触到电工材料。
为此专案组将此案定为流窜犯罪,并以省内24个劳改单位为重点,组成8个调查组全面摸排。
五、凶手落网
调查全面铺开。其中,第四调查组到了石家庄的河北省第二监狱和第四监狱进行调查。6月9日,第四调查组到第二监狱进行询问时,三中队的管教干部看到“李景泉”登记时写的字迹时,一眼就认出这是该队的劳改就业人员舒毓珉的字迹。
河北省第二监狱
据管教干部介绍,舒毓珉几个月前请探亲假后长期不归,很可能逃往外地。虽然管教干部知道他在在石家庄市有姘头,但几次蹲点都没有抓到他。
说话间管教干部找到舒毓珉的照片,经对比与目击者提供的特征一致,之后又从舒毓珉住的屋内搜出电线和其它电器等,随后技术人员对舒毓珉的字迹同“4.19”案中住宿登记薄上的签字进行对比,证实确实是舒毓珉写的。由目击者对舒毓珉的照片进行辨认,也确认杀人凶手是舒毓珉。
有了确凿的证据,省厅再次向全国发出协查通告,要求各地凡是发现用“李景泉”和舒毓珉的姓名登记住宿者立即扣留,并报河北省公安厅。
同时定州市公安局派出追捕组,加强了对旅馆和汽车站、火车站的监控。6月13日下午,舒毓珉在山东德州市供销社招待所登记住宿,并企图故伎重演时被服务员认出,德州警方迅速将舒毓珉捉拿归案。
舒毓珉,男,41岁。自1963年以来曾五次被判刑,87年12月刑满释放后,在省第二监狱就地就业,请假出来后便流窜作案,专以同住二人间的业务员为目标侵害。
4月18日舒毓珉在定州供销社招待所入住,恰巧与同住的任玉明一起,闲聊中得知任玉明来定州购买汽车,认为任玉明身上带有大量现金,因此他半夜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线,使用室内电源将任玉明电击致死,而后连夜移尸225,并破坏了杀人现场。
舒毓珉费尽心机,翻箱倒柜,才发现任玉明身上只有一百多元钱。他很沮丧,天刚亮就立即交费离去。据舒毓珉自己交代,自88年3月份以来,他流窜山西省太原市、河北省的河间、定州和石家庄等地,先后杀人抢劫作案六起,杀死五人。然而不论他再怎么琢磨反侦察伎俩,最终也没有逃出法网!